(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14日訊】三歲半男童因不肯溫習,被放置離地近七呎的高處懲罰,還被搖撼墮地,又因哭個不停,遭其母親的同居男友狠狠擲地,終因頭部受傷致死,狠心同居男友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湯寶臣今晨宣判。
蘋果日報報導, 二十五歲被告劉晉華曾做裝修及地盤,去年四月開始失業,原被控謀殺罪,但因他無意殺人,故獲接納改認誤殺罪。
死者劉文迪案發時年僅三歲七個月,母親與被告同居,劉文迪是母親與另一男子所生,母後來也為被告誕下一子,一家四口同住秀茂坪,但母親的弟弟、弟弟的朋友及其兄長,也是屋內住客。
扔上腳踏身體
根據案情,被告在去年五月十一日晚,因死者哭個不停,怒極將他舉起,狠狠擲在地上,再將他扔上,更用腳踏其身體。
稍後劉母發覺死者嘴巴溢血,拳頭緊握,毫無反應,被告叫她將死者扔出屋外,她帶死者到樓梯,最後
決定送他入院。院方因死者昏迷及頭部有傷,施手術急救,再送入深切治療部,但死者延至次晚不治。
法醫官證實死者頭顱有骨裂,身體傷痕纍纍,被告最初向警方訛稱是意外,後來才坦白招供。
其實死者被毆打前,因不肯溫習,曾遭懲罰,有人在麻雀上放了一張,再在上擺放另一張,然後將死者放在頂部,離地六、七呎,稍後麻雀被搖撼,但劉母不理,陪被告玩遊戲機。
被告童年遭父虐
其後,死者突然從高處跌下,但及時被接,但又被放回上,稍後被告雙手一推,死者墮地大哭。
其後,死者哭至沉沉睡去,但又被其一歲同母異父的弟弟吵醒,他再哭起來,被告叫他收聲不果。
辯方大律師霍力善昨求情說,被告玩遊戲機後欲睡,但死者不停哭泣,他睡不着,又喝過酒,故怒不可遏,被告疼愛死者,視如己出,犯案後深感後悔,至今仍問自己為何做出此事,而精神醫生認為被告脾氣大,容易被激怒,一時衝動才失控犯事,被告童年時也遭父親虐打,以致遍體鱗傷,並多次欲離家出走。大律師又指,劉母多次到羈留所探望被告,並不介意日後與他一齊生活,讓他照顧幼子。
被告於九六年三月與劉母拍拖,並在一個月後同居,當時她已懷了死者,被告不介意那是別人的骨肉,並要死者跟他姓劉,二人至今仍沒註冊結婚。
案件編號:HCCC287&409/2000 (https://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