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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 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員警馮德明涉嫌烙字凌虐高職女生一案,台北市警察局局長王卓鈞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正式對被害女學生和家屬道歉,並在會中澄清,2日新聞稿內容中提到女學生疑似有援助交際行為一事,係根據馮德明片面不實轉述的結果,經市警局深入查證,女學生乖巧、單純,並無所謂援助交際情事。
據東森新聞報導﹐由於全案從報案到警方處理疑似有吃案之嫌,市警局局長王卓鈞4日表示,市警局截至案發後1個多月才獲悉本案,關鍵在於南港分局刑事組組長楊鳴杉未依規定處置,因此,決議給予楊鳴杉記過2次的嚴懲。
王卓鈞說,事發時間在3月16日下午1時許,3月28日受害女學生在學校的陪同下至仁愛醫院驗傷後,向刑事警察局報案,4月16日刑事局將本案交由事發地點轄區南港分局接辦,南港分局在4月18日收到本案,並交由刑事組偵查員張基展偵辦,張基展實際查訪馮德明住處,並在4月25日下午請馮德明前來製作筆錄。
張基展確認馮的警察人員身份後,曾向小隊長曹劍豪報告,本月1日由刑事組組長楊鳴杉代為決行,本案簽結並以傷害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王卓鈞表示,關鍵就在於楊鳴杉並未依涉及現職警察人員案件,需向督察系統報告的規定向上通報,導致南港分局未再向上通報,因此,決議予以處分。
王卓鈞表示,案經市警局督察室查明後,已立即將涉案員警馮德明逕予免職,並依傷害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另也敘明馮德明如涉有以警察名義動用私刑等瀆職罪嫌,請檢察官逕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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