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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屎藏屍案 被告囚16年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3日訊】 石屎藏屍案宣判,首被告陳文輝誤殺和非法處理屍體罪成,各囚16年。其餘兩被告協助處理屍體,各囚40月。

明報報道,23歲的陳文輝較早前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今天被判監14年,至於另一項成立的控罪: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名則判囚兩年,合共判監16年。(案件詳情請參閱下方相關新聞)

至於18歲的第二被告方耀良和19歲的第三被告陳瑋瑤,早前承認一項非法處理屍體罪名,今天被分別判監三年四個月。

法官阮雲道在判案時表示,死者是一名有為青年,工作穩定,卻遭被告引誘至大旗嶺村殺害,其屍體更被放在一個水涌內,用石屎封埋。法官又指這宗案件,並非像首被告解釋那樣,是因為一時衝動造成,將死者殺害。

法官說,他體諒死者父母失去兒子的傷痛,但在判刑時他並沒有接受死者父母在裁決後的口供,作為量刑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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