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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中免試入學 採學習領域表現 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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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 (大紀元記者林欣怡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今年9月首度實施,攸關學生權益的在校成績採計,教育部訂出初步規範。若採計學習領域表現,須兼顧五育發展,以七大學習領域為範圍;若採計在校定期評量(段考或模擬考成績),最多只能擇優採10次成績;教育部同時規定避免造成校內惡性競爭,各國中「不得公布全校排名」。

目前高中升學管道有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考量各地區教育生態不同,保障弱勢、鼓勵學生就近入學,減少升學壓力,教育部又規劃「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並在99、100學年度試辦,各高中職、五專將提供5%至35%的招生名額。

同時自101學年起將改擴大辦理,公立高中免試入學名額占40%以上、公立高職為60%以上、私立五專及高中職為70%以上;全面實施期則須配合12年國教制度再調整實施。

擇優採計段考次數不逾10次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長張明文表示,免試入學的招生模式有「學區登記」、「國中薦送」、「學生申請」3種,或者兼採各模式;至於採計方式有學習領域表現及定期評量兩種。

他指出,若採計學習領域表現,不能只採計智育成績,也要兼顧藝術人文、綜合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的表現。如果以段考作為唯一標準,教育部規定,國一到國三上共5學期,採計不能超過3學期;若是超過3個學期,則採計段考次數不得超過10次,並以分數較高者計算。

至於100學年度的採計標準,教育部表示將依據今年實施情況進行微調,但採計次數只會更少。

張明文表示,目前15個招生區採用標準不同,有的招考區採直接登記入學;採計學習成績的招生區方面,採計七大學習領域總成績有台北市及高雄區,重視五育發展。宜蘭區則用段考總成績80分為申請門檻。

申請超過招生名額 採在校表現

針對外界及家長關心採計在校成績的公平性,教育部表示,在校成績只是門檻,並非必要條件,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才需採計在校表現。

至於,外界關心的明星高中,張明文強調,免試入學沒有取代現有升學管道,申請、甄試、登記分發還是入學管道最大宗,而免試入學也將在這一、兩年穩健推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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