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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訂動物運送指引 犬貓禁用紙箱、幼獸禁運

農業部24日公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明定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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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為保障動物運送過程中的福利與安全,農業部24日公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明定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運送時應放置於通風良好處,並禁止運送未開眼幼兔、倉鼠幼鼠,以及出生2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等。

農業部依《動物保護法》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提供商業運輸業者作為動物運送參考,降低運送過程中造成動物緊迫、傷害或痛苦的風險。

農業部指出,《動物保護法》已針對飼主責任及動物運送訂有原則性規範,要求運送動物時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任何人也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針對運輸頻繁、數量較大的經濟動物,以及特殊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農業部已依《動物保護法》第9條第3項訂定「動物運送管理辦法」,規範運送方式、運輸工具及運送人員資格。

至於未納入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適用範圍的動物種類,農業部另訂「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內容涵蓋運送原則、人員責任、運送規劃、運輸工具與容器,及運送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供商業運輸業者依循。

農業部表示,該指引適用於國內以商業目的進行的動物運送,除通則規範外,也針對犬、貓、兔、其他哺乳類及實驗動物提出額外注意事項。例如,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吻犬貓應放置於通風良好處;未開眼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2週內天竺鼠幼鼠不得運送。

農業部指出,指引已送交通部轉知相關運輸業者參考使用,業者在運送動物前應評估動物是否適合運送,並依動物種類、生理狀態、運送距離及運輸條件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動物福利。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情形,將依個案事實依《動物保護法》查處。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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