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懲罰而不治療 中共視毒癮患者為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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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去執編譯報導)根據聯合國的報導,有50萬的中國人未經審判,就因吸毒而被警察關押在戒毒中心。這些戒毒中心設立於2008年,旨在解決日益猖獗的毒品問題。但是律師與毒品專家表示,實際上這些毒癮患者在戒毒中心根本不是接受治療,而是被送往工廠與農場工作,政府把他們當囚犯對待。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日前「國際人權組織」發佈《黑暗無界線》(Where Darkness Knows No Limits)的毒品康復體系報告,要求中共當局關閉臨時拘留所,不要將毒癮患者送去勞動營,與竊賊、娼妓、政治犯一起做苦工。

依據中共2008年反毒品法規定,毒癮患者應送往專業的戒毒場所,然後在社區勒戒中心接受為期最長達四年的治療。但是藥物濫用專家表示,法律上所謂「以人為中心」的治療毒癮作法,只是新瓶裝舊酒,更糟的是它將勒戒六個月的舊規定,新增為二年,當局甚至可以增長為五年,但是社區勒戒中心迄今卻未成立。

雲南省戴托普(Daytop)藥物依賴治療康復中心副主任王曉光表示,政府的戒毒中心由警察來處理無異是在營利,那些囚犯與地方警察簽約,忙著在農場與鞋廠養雞、製鞋,根本沒有藥物治療、諮詢與職業訓練。

報導說,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主要是針對雲南省,該省114個拘留所中有些拘留所問題嚴重。那些嚴重的病患包括肺結核、愛滋病人常未接受藥物治療,據報有些病人遭到毆打,有些甚至死亡。

38歲的韓偉(Han Wei,音譯)是正在接受勒戒的海洛因毒癮犯,他十月份離開北京拘留所。他說警衛會用電擊棒對付不聽話的人,警衛「會給我們戴上安全盔,以免我們抽搐時傷了頭部」。

這些勒戒犯三餐吃的是饅頭與粗食,一個月只准洗一次澡,戒毒過程中發病時,警衛就在病患臉上沖一桶水,連一顆藥也不給吃。儘管犧牲很大,韓偉說兩年的刑期讓他戒除了毒癮,「我再也不回去了」。

不過,協助戒毒組織的負責人張偉中(Zhang Wenjun,音譯)說,這種戒毒的決心有時很短暫,至少有98%的人離開拘留所後,過幾年又會再犯毒癮。他自己就曾犯毒癮而戒毒,進了六次勞動營。他怒稱:「政府應該瞭解,這種毒癮要的是治療,不是懲罰」

張偉中說,有時候犯毒癮的恥辱紀錄會造成人們再犯。那些毒癮犯被逮後身份證上會有註記,因此以後很難找工作與申請社會福利。再加上有毒癮紀錄的人一住進旅館,地方警察自動就會收到通報,接著要求驗尿、人身侮辱等情況可能接踵而來,讓他在朋友同事面前丟臉。張偉中說,中國政府把毒癮患者視之為仇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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