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運動會被攆 印度街頭小販告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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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10月20日,印度最高法院正式裁決,禁止政府剝奪街頭小販誠實經營的權利。

街頭小販聯合會狀告新德里市政府

據新京報報導,44歲的阿賓德‧辛格領導的「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今年6月將新德里市政府告上法庭,因為後者準備在英聯邦運動會前驅逐小販。最高法院最後判決:小販誠實經營的自由及尊嚴不可剝奪。

街頭小販是社會底層謀生的主要手段,在印度,小販們有一個全國性維權組織———「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代表印度千萬小販向政府表達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為新德里政府準備在10月舉行的英聯邦運動會前驅逐街頭小攤販,「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代表印度全國五百多個小販組織,將新德里市政府告上印度最高法院,指責新德里當局驅逐小販,卻沒有制定為街頭小販尋找替代生計的恰當政策。

聯合會的項目經理穆庫特‧薩爾瑪說:「我們沒有別的選擇,只有叩響最高法院的大門,我們迫切需要制止針對街頭小販的暴行,並尋求永久解決他們問題的辦法。」在訴至最高法院前,聯合會已經同新德里市政府進行了多次交涉,舉行了12次會議,但是卻沒有取得任何結果。

當談判不能說服新德里市政府時,最高法院成為聯合會維護小販權益的最後靠山。今年6月,最高法院接到了「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的上訴狀。

「憲法保障街頭叫賣」

10月20日,儘管英聯邦運動會已經結束,也有不少小販被趕出了新德里,但最高法院的判決鼓舞人心。判決書寫道:「街頭叫賣是人們謀生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需要貫徹一項成文法來規範街頭小販,而非打壓。」

判決說,街頭攤販的謀生權利同行人的自由行路權一樣需要保障,小販們誠實經營的自由和尊嚴也不可剝奪。「不能因為路邊攤販貧窮、無組織,就讓他們應享有的這些基本權利處於混亂狀態,也不能用不斷變化的行政規劃來決定他們的基本權利。」

最高法院的判決還要求,印度政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實施相關法律,保護路邊攤販。「到2011年6月30日,必須通過一部法律,規範路邊攤販以及他們的基本權利。」判決援引印度另一名憲法法官的決定稱,街頭叫賣是印度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

小販組織頗具影響力

「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成立的時間只有12年,但在印度卻已經有很大的影響力。目前,聯合會擁有540個成員組織,成員達37萬。在聯合會的推動下,2004年1月,印度政府通過了《街頭小販國家政策》。基於這一全國性政策,7個邦政府也制定了關於街頭小販的地方性政策。

《街頭小販國家政策》通過的1月20日,被聯合會確立為「街頭小販日」,其成員組織都會在這一天組織活動,以此加強小販之間的團結,並提醒決策者和政府官員,制定和執行有利於街頭小販的政策。

協調員辛格獲印度「年度社會企業家」獎

44歲的阿賓德.辛格幼年時代生活在比哈爾邦東北部的卡迪哈爾地區。從德里大學畢業後,辛格便開始從事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工作。1996年,辛格成立了NGO組織Nidan,致力於啟蒙弱勢群體,並保護窮人權益。1998年,「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成立後,辛格擔任協調員至今。由於為印度社會和弱勢群體作出的貢獻,2008年,辛格被授予了印度「年度社會企業家」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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