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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槍騙獎金 男判3年半

【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7日電)24 歲馬姓男子為賺取警方獎金,竟預先購買改造手槍,以栽贓友人方式向警察機關檢舉,但遭同夥密告揭發犯行。台北地方法院判他3年6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馬姓男子去年10月間,向人購買1枝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並計畫與同夥陳姓男子,以栽贓他人非法持有槍械的方式,向警方領取檢舉獎金。

被告先請陳打電話給熟識的警官,佯稱要檢舉有人非法持槍,再騙不知情的林姓友人,在北市中山區的速食店見面,準備把槍栽贓給林姓友人。

當被告把一切都計畫好後,沒想到同夥陳姓男子因怕惹上刑責,竟先向警官舉發被告的計畫,警官事後果然在林身上查獲一支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拆穿馬姓男子所設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