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語翻譯 陳旺案開審後被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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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10月4日,陳旺案在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開始正式審訊不久,法官便宣佈,法庭的中文翻譯不合格。陳旺案的庭審已經被延遲到10月6日。

按規定,安省法院翻譯須通過新考試,才有資格上崗。目前安省法院沒有一名完全合格的(Fully Accredited)國語翻譯。只有3名半合格的(Conditionally Accredited)翻譯,他們都不在多倫多。

該案的3名被告都需要翻譯。 金牛超市老闆陳旺及其姐夫李勤平都需要粵語翻譯,店員陳捷需要國語翻譯。陳旺說:「我必須在完全聽懂(法庭對話的)情況下,才能接受審訊。」

辯方律師林彼得(Peter Lindsay)表示,本案比較複雜,需要已通過考核的翻譯。 現場的一名翻譯半合格,另一人完全不合格。 法院有責任提供合格翻譯。翻譯不能落下辯控雙方說的每個字,但粵語翻譯沒做到。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成員奚治瑾說:「目前英文不太好的被告受到歧視,沒有得到應有的權利。」一年前,大部份安省法院翻譯沒通過考試。這個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召集人陳弘基認為,如果被告接受不合格的翻譯,就面臨風險。

省議員柯莫斯(Peter Kormos)與部份華裔人士來法庭旁聽。他指出,安省法院沒有一名完全合格的國語翻譯,簡直不可思議。多倫多有很多華人,很多人說國語。這使審訊時間延長,對民眾不利。「我們應該跟司法廳長提出這個問題,並儘快解決。」

今年已經有2名國會議員在國會提出修改刑法中「平民拘捕」條款的議案。陳旺等3人被控主要是根據這項法例。

奚治瑾表示,鄒至蕙議員提出的私人議案已在國會經過一讀(First Reading),幾位保守黨議員表示支持。「我們也許不需要私人法案了,就變成政府法案了。 」

奚治瑾認為,陳旺根本不應該被控刑事罪,檢控官應該撤銷控罪。 法院輕判了小偷。

多倫多華裔女士Susan在法院外表示支持陳旺。她說,唐人街商戶的利潤很薄。

陳旺現年37歲,他的姐夫李勤平現41歲,福建人,已來加拿大10多年。第3名被告陳捷現22歲,剛來加拿大一年。他們去年5月23日因捉小偷被警方控以襲擊他人、強行禁錮、綁架、攜帶暗藏武器等4項罪名。當年11月初,其中的綁架及攜帶暗藏武器控罪被撤銷,但保留襲擊他人及強行禁錮2項控罪。


圖:右起:陳旺和姐夫李勤平、僱員陳捷於2010年10月4日到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出庭。(攝影:周月諦/大紀元)


圖:右起:陳旺、律師林彼得(Peter Lindsay)及陳捷於2010年10月4日走出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出庭。(攝影: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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