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出庭作證 強調沒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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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10月7日,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繼續審理陳旺案。陳旺和5名警察出庭作證。陳旺稱,整個過程中,他從來沒有打小偷或踢小偷,也沒有壓彎他的手指。並稱他的胳膊及後背被小偷打傷。

陳旺作證時說,「這個小偷在唐人街很出名。當時不承認偷了12盆花,拒絕付錢,還對我說髒話。我打算把他抓住後報警,以免他以後再偷。」

碰巧這時,超市的運貨車回到超市。陳把小偷推進車,對方用拳頭打陳的胳膊,還用胳膊肘打陳的大臂,還用腳踢陳。為了防止小偷再踢或逃跑,陳就把小偷的腳捆住。隨後,小偷又用手打陳,陳就把對方的手綁起來。

小偷進車後,使勁想掙脫,造成車有部份損壞。李勤平把車開到「好運蔬菜水果批發店」(歸陳旺家族所有,靠近金牛超市)旁邊,然後報警。

陳旺在法庭上作證時強調,整個過程中,他從來沒有打小偷或踢小偷,也沒有壓彎對方的手指。被保釋出獄後,陳妻拍的圖片顯示了陳的胳膊受傷,一名華裔醫生也見過他的傷勢情況。

案發前偷竊頻繁出現

陳旺作證時說:「偷竊對我們(金牛超市)來說是個大問題,幾乎每天都發生,損失很大,我無法估計具體金額。超市花了3萬元買保安攝像頭。多花錢是因為我們預計被偷商品的價值超過3萬元。」

陳旺說,案發的前一天,一名住在唐人街附近的蒙面女子偷了超市的掃把。晚5點左右,陳報警。5個小時後,警察趕到現場,未指控對方有罪。警察說,如果控罪,警方就要做很多手續。警方叫她以後不要再來超市。案發幾天前,一名50歲左右的華裔男子偷了超市的蘋果,被發現後仍拒絕付錢。陳報了警。3個半小時後,警方趕到現場,認為那人沒偷東西。

5名警察做證

曾逮捕陳旺的女警員Natalie May、逮捕李勤平的Patrick Stewart、逮捕陳捷的Corey Smith,參與逮捕行動的華裔劉警官(Alex Lao)和Aaron Begin當天出庭作證。警方稱,他們逮捕時,3名華人都沒有反抗,也沒有打算逃跑。目前3人都被控襲擊他人及強行禁錮2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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