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古典長篇

悲慘世界(232)

第二部第六卷

二 瑪爾丹.維爾加支系(2)

  我們再回到瑪爾丹.維爾加的西班牙型嚴厲的教規上來。

  這一支系的伯爾納-本篤會的修女們整年素食,在封齋節和她們特定的其他許多節日裡還得絕食,晚上睡一會兒便得起床,從早晨一點開始念日課經,唱早祈禱,直到三點;一年四季都睡在嗶嘰被單裡和麥秸上,從來不洗澡不烤火,每星期五自我檢查紀律,遵守保持肅靜的教規,只在課間休息時才談話,那種休息也是極短的,從九月十四日舉榮聖架節到復活節,每年得穿六個月的棕色粗呢襯衫。這六個月並且是一種通融辦法,按照規定是整年,可是那種棕色粗呢襯衫在炎熱的夏季裡是受不了的,經常引起熱病和神經性痙攣症,因而必須限制使用期。即使有了這種照顧,修女們在九月十四日穿上那種襯衫,也得發上三四天燒。服從,清苦,寡慾,穩定在寺院裡,這是她們發的願,教規卻把她們的心願歪曲成沉重的擔子。

  院長的任期是三年,由嬤嬤們選舉,參加選舉的嬤嬤叫做「參議嬤嬤」,因為她們在宗教事務會議裡有發言權。院長只能連任兩次,因此一個院長的任期最長也只能九年。

  她們從不和主祭神父見面,她們和主祭神父之間總掛著一道七尺高的嗶嘰。宣道士走上聖壇講經時,她們便拉下面罩遮住臉。任何時候她們都得低聲說話,走路時她們也得低看頭,眼睛望著地。只有一個男人可以進這修院,就是本教區的大主教。

  另外確也還有一個男人,就是園丁,可是那園丁必須是個老年人,並且為了讓他永遠獨自一人住在園子裡,為了修女們能及時避開他,便在他膝上掛一個鈴鐺。

  她們對院長是絕對服從的。這是教律所要求的那種百依百順的犧牲精神。有如親承基督之命(ut voci Christi)1,察言觀色,會意立行(ad nutum,ad primum signum),敏捷,愉快,堅忍,絕對服從(prompte,hilariter,perseveranter,et coecaet quadam obedientia),有如工人手中的銼(quasi limam in manibus fabri),沒有明確的許可,便不能讀也不能寫任何東西(legere vel scribere non adiscerit sine expressa superioris licentia)。

  1這裡及以下括弧內的每句拉丁文的意義都和它前面的譯文相同。

  她們中的每個人都得輪流舉行她們的所謂「贖罪禮」。贖罪禮是一種替世人贖免一切過失、一切錯誤、一切紛擾、一切強暴、一切不義、一切犯罪行為的祈禱。舉行「贖罪禮」的修女得連續十二個小時,從傍晚四點到早晨四點,或是從早晨四點到傍晚四點,跪在聖體前面的一塊石板上,合掌,頸上有根繩子,累到支持不住時,便全身伏在地上,面朝地,兩臂伸出,成十字形,這是唯一的休息方法。在這樣一種姿勢裡,修女替天下所有的罪人祈禱,簡直偉大到了卓絕的程度。

  這種儀式是在一根木柱前舉行的,柱子頂上點一支白蠟燭,因此她們隨意將它稱為「行贖罪禮」或「跪柱子」。修女們,由於自卑心理,更樂於採用第二種說法,因為它含有受罪和受辱的意義1。

  1耶穌曾被綁在柱子上。

  「行贖罪禮」得全神貫注。柱子跟前的修女,即使知道有雷火落在她背後,也不會轉過頭去望一下的。

  此外,聖體前總得有個修女跪著。每班跪一小時。她們像兵士站崗一樣,輪流換班。這就是所謂永敬。(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