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9日訊】2010 年9月20日, 美國移民局佛蒙特服務中心,通過其舉行的利益相關人會議,解答了業內人士提出的一系列疑問。其中,針對學生身份持有人, 在H-1B 申請遞交之後,如出國旅行, 已批准或正在等待批准的H-1B 申請本身,是否會導致該學生簽證持有人入境申請被拒絕,佛蒙特移民中心作了以下澄清:
•進出美國的學生必須持有有效的學生簽證。
•根據法規8CFR, 214.2(f)(13)(ii) 條款的規定, 對於畢業後工作實習期間,持有有效工作許可的學生,在臨時離境後,可以F-1 工作許可身份返回美國繼續工作。
•對於F-1 學生身份, 如其所持有的工作許可的真正有效期限已於移民局收到H-1B 申請之後過期,其所享有的繼續工作的權限來自法律的授予(cap-gap),在此種情形下,如該 F-1 身份持有人出國旅行,該學生將不能以F-1學生身份入境美國。該學生需要在境外領事部門申請H-1B 工作簽證之後,才可以以H-1B 工作身份簽證, 於當年的10月1日前後入境美國。
•如果F-1 學生已不在原工作實習的僱主處工作,並且希望在H-1B工作開始前出外旅行或休假,該學生會很有可能被拒絕入境,因為該學生在入境時已經不再持有有效的學生身份。
總之,如果具有合法的學生身份,並且持有有效的的證明材料,尚未批准或者已經批准的 H-1B 申請本身,不會影響學生外出旅遊後,以F-1身份重新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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