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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起桃園縣環保罰款3萬元以下可至超商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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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加強便民服務,因應電子化、多元化時代來臨,自99年12月2日起,環保罰款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7-11、OK、全家、萊爾富四大便利超商繳款。

桃園環保局強調,在便利商店繳交罰款,需自付10元手續費。若利用金融卡自動櫃員機轉帳及網路銀行繳款,需自付17元手續費。至郵局以郵政劃撥繳納,需自付20元手續費。

桃園環保局表示,若遺失繳款單,也可以自行上網列印後前往最方便地點繳納。惟在99年12月1日以前收到之環保罰款裁處案件,以及已移送行政執行案件,尚無法以電子方式繳納,需以郵政劃撥或親自前往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方式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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