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名菲裔員工狀告僱主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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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週二(12月7日),52名菲律賓裔員工聯合狀告加州德拉諾市(Delano)地方醫院,稱院方禁止他們講母語,並利用同事、上級之口隨時提醒他們「speak English」(講英語)。

據原告方介紹,德拉諾地方醫院在2006年8月針對所有菲律賓裔員工召開了一次特殊會議,警告他們只許講英語。院方威脅將使用監控設備對他們隨時進行監督,如被發現講菲律賓語,將被暫停職務。院方還鼓勵其他員工參與監督,甚至在休息時間也對菲裔同事做出提醒。在該醫院工作了27年的職業護士Elnora Cayme是原告之一,她說:「我們每天都要被提醒1、2次,甚至還沒開口,就被告知要『說英語』。」

一位因不堪忍受而在2006年辭職的護士Wilma Lamug說:「院方可能認為這有助於護理病人,但是卻適得其反,我感到時刻被騷擾著,在休息室、在過道裡,讓我無法專心工作。」Lamug說醫院並未對其他族裔的員工提出同樣要求。

Cayme聲淚俱下地說:「我們是受過教育的、工作努力的人……這非常不公平。」並表示:「我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打開公平的大門。」

今年8月,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已經在弗萊斯諾市(Fresno)對德拉諾醫院提出訴訟,指控該醫院以國籍來歧視、騷擾員工,違反了1964年聯邦民權法案第七條(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EEOC的律師Amrita Malik說這種基於國籍的歧視行為已形成了「一種令人警覺的趨勢」,在所有歧視訴訟案中佔40%。

本週二的訴狀是由洛杉磯亞太裔法律中心(APALC)代表52名個人向加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援引的是加州的公平就業和住房法案(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因為聯邦法對原告可獲得的賠償是有限制的。

APALC訴訟團隊主任蘇維思(Julie Su)表示他們希望醫院停止「只許講英語」的政策,並說此案和1970年代蒙特利公園市圖書館曾試圖取消中文書籍事件是一脈相承的。她說:「移民們總覺得自己身在異鄉,不要招惹麻煩……這個案子發出的信息就是,對有些歧視行為是可以採取法律行動的。」她說一旦遞交了訴訟,原告將得到法律保護免受僱主報復。

根據加州法律,如果是業務需要,僱主可要求僱員講英語,「但是公司為甚麼要在休息時間也提出這樣的要求呢?」蘇維思認為這些員工可以用語言優勢幫助同族裔的病人,但是院方卻沒能從正面反應,而是強迫他們放棄自己的語言和文化。

德拉諾地方醫院坐落在加州中部城市Bakersfield以北30英里處,上月還因洩漏病人信息被加州健康局罰款6萬美元。對於新的訴訟,院方尚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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