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新聞:跨國公司為啥到中國就「變壞」

【大紀元4月23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4月 22日報導)據報導,美國雅芳公司在內部的賄賂調查中將四名高管停職,其中三名為中國區高管。觀察發現,跨國公司在中國腐敗有三大特點…….

*特點一:腐敗外企被美國政府起訴和重罰*

跨國公司在中國腐敗的第一個特點就是它們往往由美國政府起訴和處罰。

《中國青年報》2009年8月3日報導:“2004年4月,朗訊被曝光在過去3年間為近千人次的中國政府官員、電信運營商高管出資『訪問』美國,並以『參觀工廠,接受培訓』為由安排前往夏威夷、拉斯韋加斯、大峽谷、迪斯尼樂園和紐約等地的行程。朗訊為此出資超過千萬美元。案發後,朗迅被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重罰250萬美元。”

“2005年5月,美國司法部披露,全球最大的診斷設備生產企業德普公司天津子公司從1991年開始的11年間,向中國國有醫院醫生行賄 162.3萬美元現金,用來換取這些機構購買德普公司的產品,德普公司從中賺取了200萬美元。這家企業最後被美國相關機構以違反《反商業賄賂法》為由處以479萬美元巨額罰金。”

“2008年底,德國電信工程業巨頭西門子公司同意支付大約13億美元的罰金了結了困擾自己兩年多的賄賂案,創下了有史以來的最大商業賄賂罰單。西門子遭遇如此重罰的原因是:在2003年~2007年間,西門子曾向5家中國國有醫院行賄2340萬美元,與此同時,西門子還通過賄賂中國部份官員,獲得了價值10億美元的地鐵工程和華南地區兩個總價值約為8.38億美元的電力高壓傳輸線項目。”

《洛杉磯時報》2007年1月20日報導:“美國1977年開始實施《反海外腐敗行為法》,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官員行賄,而且規定必須嚴懲違法者。”

合眾國際社2009年8月26日報導:“中國媒體和自發的反腐鬥士最近從不太可能的地方得到大量支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司法部提供了無價的線索,協助業餘調查人員挖出中國國企中的行賄受賄案。……在一批公司承認在中國向官員行賄之後,它們受到重罰,這些消息被中國媒體迅速『進口』。”


(法新社)

*特點二:中方保持沉默,受賄者逍遙法外*

跨國公司在中國腐敗的第二個特點是,中國的受賄方普遍保持沉默,逍遙法外。

《南方都市報》4月13日的一篇文章說:“透過一系列的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案,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現象,儘管行賄企業已經曝光並受到了國外司法機構的處理,但我國國內卻很少見到對相應的受賄人的監管與懲處……。”

《21世紀經濟報導》2007年1月25日報導:“跨國公司在華對我國人員行賄,受到本土法律的處罰,但卻沒有公開信息顯示受賄的中方人員受到了中國法律的制裁。”

《瀟湘晨報》3月26日的一篇評論說:“去年8月間,美國司法部就曾接連將兩樁『洋賄賂』的線索和證據予以曝光。一樁是,不干膠巨頭艾利丹尼森承認行賄設在無錫的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另一樁是,美國控制組件公司(CCI)承認行賄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在內的8家中國公司。結果,艾利丹尼森案的涉嫌受賄方只是發佈了一個語氣平淡的『經核實,不存在』的聲明,便再也沒有下文。而CCI行賄名單上的大部份企業均矢口否認,其間自查出來的最大問題只涉及1萬元人民幣,且涉案的下屬公司『已經不存在』了。今年1月被披露的UT斯達康賄賂『中國國有電信公司官員』事件,索性根本就沒有掀起絲毫波瀾。”

《新聞晨報》3月25日的報導把跨國公司行賄案稱為“沒有受賄人”的行賄案。報導說:“朗訊案 2007年12月,美國證監會發佈的公告顯示,從2000年到2003年,朗訊邀請了約1000名中國國有電信公司員工赴美國或其他地方旅行,為此花費超過1000萬美元。……至今,這份龐大的『旅遊者清單』仍然是個謎團。”

“2008年12月,美國司法部宣佈,西門子對自身的腐敗行為皆認罪,並同意支付合計4.5億美元用於刑事罰款。其中,西門子旗下3家公司在中國行賄高達614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近4.3億元。無人知曉誰收了錢。”

新民網3月26日的一篇文章說:“發生在中國或涉及中國人的行賄案,長期被掩蓋,遲遲沒有穿幫,及至國外調查、媒體報導之後才被揭露,僅僅這一點,就足見我們的監察督查機構的遲鈍、麻木、敷衍、塞責,到了何等地步。難道我們的反腐敗口號震天響,卻還要依靠“國際反腐行動”、“國際輿論監督”?”

合眾國際社的報導說:“自然,公眾注意力轉向美國的案子中提到的收受賄賂的中國官員。不過,中國官方的調查和司法部門仍舊悄然無聲,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多數賄賂案中點名的中國機構或者公司都保持沉默。有一、兩家公開表示不清楚案子中提到的這些事情。只有在極少的情況下,中國官員才由於受賄而受到起訴。”“據中國媒體報導,還沒有任何官員由於接受外國賄賂而被起訴。充其量是一些官員被調離崗位,但是沒有其它後果。”

*特點三:進入中國才“變壞”*

跨國公司在中國腐敗的第三個特點是,它們到了中國就“變壞”。

腐敗在中國的成本已經相當驚人。據澳洲廣播電台2009年7月23日報導:“有人估計,中國的腐敗成本每年超過1000億美元,或者說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5%左右。”

同時,據《經濟觀察報》2009年8月14日報導:“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跨國企業在華行賄事件一直呈上升趨勢,中國在10年內至少調查了50萬件腐敗事件,其中64%與國際貿易和外商有關。”

面對跨國公司在中國“越來越壞”的現實,中國媒體不禁紛紛發出疑問。

《瀟湘晨報》3月26日的一篇評論說:“……朗訊、西門子、沃爾瑪、德普、IBM、雅芳、摩根士丹利……這些名頭很大的跨國公司,都曾捲入『洋賄賂』醜聞之中。……這一個個犯事兒的跨國公司……在本土似乎也幾乎都是自愛和守法的楷模,奈何一到中國就折騰得如此不成體統了呢?”

中國網3月26日的一篇文章說:“……當越來越多的以規範、守法著稱的跨國公司深陷『賄賂門』時,不得不讓人反思,到底是甚麼原因讓一貫在本國守法的跨國公司紛紛感染『賄賂病』。”

《南方都市報》4月13日的一篇文章說:“這些跨國公司在其自己的國家內都是秉持公平競爭理念、遵紀守法的企業,否則它們也不可能成長為大企業,但是為甚麼一進中國,就公然違背商業準則,大肆行賄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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