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乘飛機禁帶液態物品規定 歐盟擬解除

2010-04-30 11:09 中港台時間|04-30 11:12 更新
0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布魯塞爾29日路透電)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表示,在一項檢討飛航安全的方案中,計劃在2013年4月之前,解除目前乘客手提行李內不能攜帶液態物品的限制。

這項解禁將促使歐洲機場必須裝置能偵測液體爆炸物的新科技。

在英國警方查獲蓋達組織(al-Qaeda)企圖使用液態炸彈,炸毀跨越大西洋飛往北美航班的計畫後,歐洲在2006年實施這項禁止攜帶液態物品上飛機的禁令。

去年9月,3名英國人將液態炸彈藏在飲料瓶中,計畫炸毀至少7架飛機,每架都載有逾200名乘客。這3人已被判終身監禁。

但有關的安全法規造成許多不便,有乘客登機前被迫在安檢台將飲料容器、香水、甚至是防曬乳液丟掉。(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