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光:為什麼民政部提起捐款手續費就沒底氣

金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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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繼汶川地震之後,玉樹地震又一次牽動了海內外華人的心。同時,玉樹地震的捐款問題也又一次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

今年4月22日民政部新聞發佈會上,民政部發言人龐陳敏回應關於慈善機構收取手續費問題:「他們說提取20%的工作經費,這肯定是不可能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要遵循《中國紅十字會法》,中華慈善總會有其章程,所以我們相信有關社會組織,還有一些基金會,應該都會依法並依照本會章程開展救災工作。」

立即有肖隆平先生撰文《民政部沒必要忙於否認收取手續費》指出:我們現在的慈善公益事業因為存在一些蛀蟲導致了其公信力的降低,任何可能的「負面報導」都可能是事實。因此,對於是否有「通過有關機構捐款要收取20%手續費」這件事,民政部應該做的仍然是去調查是否有其事,而不是沒有底氣地回應「不可能」。

龐陳敏為什麼這樣沒底氣呢?他說「提取20%的工作經費」是不可能的,那麼可能提取多少呢?根據《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可從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費支付。」中華慈善總會的章程第二十七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紅十字會的下屬基金會),按照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儘管龐陳敏含糊其詞,但是我們可以在其「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會依法並依照本會章程開展救災工作」的言辭中看出來,紅十字會是依法提取了捐款的3-5%,中華慈善總會是依照本會章程從捐贈款中提取了「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紅十字基金會則是當年總支出的10%。

其實就按照上述標準收手續費,已經令人瞠目結舌了,民政局公佈的捐款總數是760億,如果是按上列規定的最低檔的3%收手續費,那麼760億的3%就是22.8億,……!!如此面對國殤,慈善機構與強盜何異?即使是按照審計署公佈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16家全國性基金會共接收捐贈款物84.28億元為基數計算,3%也是2.5億。這裡還沒有考察中華慈善總會提取的「一定比例」和紅十字基金會的10%。

中國著名網絡作家韓寒在今年四月發表的一篇網絡博客《諸惡與眾善》中提及:「在四川地震前,我已經知道原來紅十字會是有一個所謂的手續費的,這個手續費的比例很高。……後來我只是說,我不會向官方機構捐款,手續費是一方面的問題,另外一方面我並不瞭解最終捐款的去向。好在最終紅十字會宣佈免收手續費。

至今我一直有一個疑惑,就是比如某處災難,救災最終需要一億,民眾積極捐款,捐到了五千萬,那到底意味著救災總款變成了一億五千萬呢,還是救災款依然是一億,但是我們捐給了政府五千萬?」

其實,韓寒的疑惑也是所有人的疑惑。捐贈是所有捐贈者的慈善救助受災者的行為,善款捐給了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就是委託其妥為支配善款。每個捐款人都希望自己的愛心能夠到達受災人的手中,而非被充公或中飽私囊。慈善機構作為受委託人,當然有義務公開所有的款項去處。如果國家規定有手續費,那麼按規定提取未嚐不可,但是需要提醒的一點是,那是日常規模的捐款,而像汶川地震這種舉世震驚的國殤,海內外捐款額巨大,國內很多地方甚至已經到了強征暴斂的程度,慈善機構還按照日常模式收手續費,那不就是趁火打劫嗎?賑災需要一定路途人工費用,大家都能理解,並沒有人要求去賑災的人自掏腰包。但在如此特殊、巨大的捐贈情況下,合理的遞減費用比例總是應該的吧?比如到我們到法院去打官司,如果打的是1萬—10萬元的官司,法院收訴訟費2.5%,超過100萬的收0.9%,超過2000萬的收0.5%。

韓寒博客所言「好在最終紅十字會宣佈免收手續費」,聽說當時紅十字會的領導是拍過胸脯的,但是否落實大家就不知道了。果真免收了,那麼龐陳敏何不直截了當地說:「四川地震所有捐款的手續費全免了」,而是說「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要遵循《中國紅十字會法》,中華慈善總會有其章程,所以我們相信有關社會組織,還有一些基金會,應該都會依法並依照本會章程開展救災工作。」就算「20%的工作經費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百分之幾呢?

20%的手續費的問題,由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在民政部的發佈會上提出:不久以前我看到一篇報導,我忘了是通過紅十字會還是慈善總會,說捐款通過他們轉交的話,要收取20%的手續費」。既然有媒體人敢於站出來質詢「通過有關機構捐款要收取20%手續費」,那必然不是空穴來風。

一位『天涯雜談』網友在汶川地震的一週後,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查了其2006年度審計報告,於2008-5-19 11:09:00公佈於網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2006年度審計結果:捐贈收入9千4百萬,資助支出5千2百萬,業務活動費用1千多萬,管理費用320萬。由此計算出的淨資助比為52000000/(52000000+13200000)=80%,那麼80%之外的1320萬是什麼呢?筆者在寫此文時,也去紅十字基金會網站核實其2006年度審計報告。奇怪的是,全文竟然只有2頁,而且是純文字,沒有任何財務收支的數據。一個向全國公示的審計報告,竟然沒有財務收支的數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2006年度審計報告第1頁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2006年度審計報告第2頁

中華慈善總會至今沒有向公眾公開賑災的審計報告。中華慈善總會2007年1月29日在自己的網頁上介紹:中華慈善總會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和審計制度,聘請了國際知名的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財務審計,重大募捐活動接受國家審計署的審計,並隨時接受社會監督。

汶川地震後,許多人也聽過紅十字會表示,賑災捐贈的款物將請審計署及畢馬威國際會計公司審計,並歡迎社會監督。

畢馬威國際是國際四大會計公司之一,英文簡稱KPMG,是一家網絡遍佈全球的專業服務機構,專門提供審計、稅務和諮詢等服務。畢馬威在全球144個國家擁有137,000名員工。畢馬威中國在北京、瀋陽、青島、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廣州、福州、深圳、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共設有十二家分公司。應當說,這是一家具有國際公信力的會計公司,但是至今我們沒有看到其任何會計報告。

所謂社會監督是什麼樣子呢?京華時報2008年12月06日報導:民政部推抗震捐款去向查詢系統可精確到個人。即日起,公眾可上網查詢。可通過登錄捐贈信息系統(http://www.juanzhu.gov.cn/jzxx),輸入姓名及「驗證碼」即可。當筆者登錄這個捐贈信息系統時,頁面出現的是幾個不知所云的英文句子,點擊不開任何界面。

國家審計署2010年1月發佈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審計結果》,其中不過報了一批流水賬,根本不能澄清手續費的問題。報告說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和其他經批准可以開展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16家全國性基金會共接收捐贈款物84.28億元。然而,清華大學NGO研究中心鄧國勝副教授領銜所做的一項調研顯示,上述760億資金58.1%流向了可接受社會捐贈的政府部門,36%流向政府指定的紅十字會和慈善會系統,只有5.9%流向公募基金會。36%的概念是多少?273.6億!這與審計署報告的84.28億差距也太大了吧?我們應該相信誰呢?

審計報告最後說,審計署已先後4次向社會公告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本次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而國家審計署在中國廣播網2010年04月19日的一次自我表彰時,卻不小心招認了汶川地震捐款的重大違紀違規——《審計機關收回被擠占挪用汶川重建資金等兩億多》(中國廣播網2010年04月19日),其中報導:四川省綿陽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違規將永安大道1.4億元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安排用於規劃外的城南新區建設;四川省廣漢市財政局等4個單位違規將8292.42萬元城鄉居民住房補助資金安排用於擴大內需廉租住房建設項目、主街道樓群樓面裝飾裝修等規劃外項目建設。面對這一切,審計署公佈的《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審計結果》,我們還敢相信嗎?審計署還有什麼公信力嗎?

民政局公佈的捐款760億這個數字是如何出來的,去向又在何處?「捐贈款物」物的價值是如何確定的?其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公示。民政部、紅十字會、中國慈善總會至今既不肯公示其詳盡的捐贈金額、資金使用具體去向,又不能拿出具有國際公信力的獨立審計報告,難怪民政部發言人龐陳敏回應的如此底氣不足,僅能以「有關社會組織和一些基金會,應該都會依法並依照相關章程開展救災工作」來搪塞公眾。正如目前大陸風行的看守所各種意外死亡「躲貓貓死」、「喝水死」,然後又壟斷屍體檢查的權利,導致全社會眾說紛紜,這是公眾的錯誤嗎?紅十字會、慈善總會關起門來,在自己的賬面上到底劃走了百分之多少的手續費,全憑自己的一面之詞,公眾又怎麼能信任這樣的「慈善」機構呢?

@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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