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 想離婚也得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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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伶編譯報導)隨著金融風暴帶動的房價跌落、工作機會縮減等蕭條狀況不斷持續,離婚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怨偶們吵歸吵,卻沒有能力另謀居所或聘僱律師、上法院爭取子女的監護權。一些處於分居狀態的夫妻仍不得已必須住在同一屋簷之下。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國家婚姻計劃(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統計全美離婚案件,自從這一波不景氣的第一年就開始下降了。2008年經認定的離婚案件約838,000件;而2007年不景氣現象尚未普遍時,則有856,000件離婚案。經濟壓力阻撓人們離婚,不過那絕非因為人們對婚姻生活的滿意度提高了,而是他們沒有財力逕行離婚。

42歲的寶蘭.佛斯特(Paulene Foster)住在俄亥俄州歐尼市,她與丈夫分居已經一年,只是仍居同一住所:她住樓上,丈夫住地下室。因為在外租屋得增加一筆不小的開銷,若將房子出售也還不了原先的貸款,並且還要欠銀行更多。

木橋法律公司估計,約20%至25%的配偶在等待離婚期間仍居住於同一屋簷之下。馬里蘭州專門研究家庭法律問題44年的大衛.戈德堡 (David Goldberg)律師也說,不曾見過這樣的情況。海瑟.福斯特(Heather Hostetter)律師說,現在衝動離婚的夫妻馬上從有巢氏變成無殼蝸牛,並且只剩負債可以分配了。

住在維吉尼亞州的瑪麗莎.福樂(Marissa Fuller)從事於幼兒保育的工作,自從先生失業後,他們的婚姻生活就亮起了紅燈。不但夫妻常吵架、帳單無法如期繳清,她還得每個月去哀求水電公司再供應他們水電。心力交瘁之下,她於2010年1月提出破產和離婚的申請。藉著社工的幫忙她終於可以另覓住所,但是她微薄的薪資卻遠遠不足以養育兩個女兒長大。為此她仍傷著腦筋。

麻州律師柯克.威得(Kirk Wilder)說,以前離婚夫妻會爭著要房子,現在房子不值錢了,貸款又沒清償,要離婚的雙方反而都想把房子讓給對方,他感嘆這與以前真有著天壤之別。

史蒂夫.哈柏(Steve Halbert)是維州阿林頓的專業房地產鑑價師,他雖然已經和妻子於2008年離婚,卻仍得和前妻共同居住在同一棟樓裡,雖然已劃分各自的活動範圍,但仍避免不了碰面的尷尬。而且他除了房貸之外還需支付贍養費。他儘量減少待在家裏的時間,但是口袋裡沒有多餘的閒錢,也不知該去那兒消磨。他深有感慨的說,以前有那麼多的可支配所得,現在只能感激還有個可容身睡覺的地方了。

馬里蘭州規定,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須具備一整年完全「分居」的時間,對於共同居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分居根本不予認定,所以在不景氣的狀況下想要離婚是更加不可能。

42歲的護士捷思琳.郝絲金(Jesslyn Haskins)有3個孩子,因為法官持續否決她「同一屋簷下的分居」的離婚申請,她只好帶著孩子投奔朋友家。幾經波折後好不容易離了婚,回到原來的房子居住,卻時時處於欠繳貸款、房子被銀行抵押拍賣的危險境地。

國家婚姻計劃研究員威可斯(Wilcox)表示:「勞工階層原本就是離婚率偏高的一群,現在受到不景氣的影響普遍失業率大增,再加上房市不振等金錢週轉壓力,婚姻關係更受打擊。」尤其傳統上視男人為「帶麵包回家」的家庭支柱,一旦失業就被看作「沒用的人」,可想見這樣的不景氣對於他們是多麼壓抑。

如同1930年代大蕭條時,離婚率降至最低水準,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也使得打算離婚的怨偶難以實現。既然如此,不如把心力好好地用在婚姻的經營上,您說是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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