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課徵酒捐?業者籲審慎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1日電)行政院衛生署擬立法開徵酒捐。台灣菸酒公司總經理徐立旋表示,應先釐清課徵目的,各種酒類用途不同,例如米酒用於料理,若要針對所有酒類課徵附加捐,須深入探討。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著手草擬「酒品危害防制法」,署長楊志良表態贊同,待凝聚社會共識推動立法。一旦立法通過,酒瓶、酒罐可能要標示健康警語,消費者買酒還要多付一筆酒捐。

徐立旋表示,商品課徵附加捐,有其特定目的,酒品如課徵附加捐,應先釐清目的為何。

他認為,酒和菸品對健康危害程度不同,酒已存在好幾千年歷史,各種酒類用途也不同,像米酒用於烹飪、料理,如果也要課徵酒捐,容易引起爭議。再加上如果課徵酒捐後,米酒售價也會提高,造成民眾負擔。

徐立旋指出,其他酒類,像啤酒,在國外,有的是歸為一般軟性飲料,不列入酒類管理。因此,如果要針對所有酒類課徵酒捐,要再深入探討,以免引起爭議。

由於事涉敏感,代理洋酒的酒商表示,目前未見到相關具體機制,不願發表意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