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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薪資所得 占綜合所得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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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報稅季節又來了,財稅資料中心在報稅前一天公布最新資料,國內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七十一%,有錢人炒作房市的財產交易所得,卻只占○.二四%,炒作股市的證券交易所得更未納入課稅。財稅官員也私下感嘆:「用錢賺錢不必繳稅,用勞力賺錢卻是繳稅主力」。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公布的「2008年度綜所稅申報統計專冊」,當年度綜所稅申報戶數為五四六萬戶,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四.七五兆元,其中薪資所得高達三.三八兆元,占七十一.一四%,其次是股利所得占十四.六二%,利息所得占七.一二%。

不過,租賃及權利金收入只占綜合所得總額二%,執行業務所得占一.二一%,營利所得占○.八七%,財產交易所得更只有○.二四%。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08年受到金融海嘯影響,國內出現失業、減薪及無薪休假等問題,受薪階級薪資減少,但其他所得收入也減少,因此薪資所得仍占綜合所得額七成以上。賦稅署強調,儘管如此,但其應納稅額僅占總稅額的五十一%;換句話說,雖然綜所稅的七成所得是薪資所得,但受薪階級只繳了五成的稅,且有一成以上的上班族不用繳稅,三成以上適用六%稅率。

另,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2008年有五十八位年所得二百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沒有繳一毛錢的稅,其中還有兩位年收入逾千萬,有錢人未繳稅的情況依然存在。

對此,財稅官員表示,由於證券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等資本利得未納入課稅,加上避稅管道不少,過去高所得者未繳稅的情況確實相當嚴重;但「捐地節稅」已防堵,加上「最低稅負制」實施,情況已改善很多。

不過,官員也坦承,只要資本利得未納入課稅,「用錢賺錢」的人就比較難課到稅,但資本利得課稅涉及層面相當廣,恐怕不是短期可以改變,目前薪資所得者還是綜所稅的繳稅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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