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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子女燒炭 父母獲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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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去年8月29日台北縣中和市林姓夫妻因龐大債務喘不過氣,帶著3名子女吞藥、燒炭輕生,最後夫妻與襁褓中的小男嬰獲救,11歲、9歲兒女命喪黃泉;板橋地方法院認為夫妻倆涉及加工自殺、殺人未遂,昨天審理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分處3年9月徒刑,獲救的小男嬰暫由祖父母照顧。

35歲林某與41歲林妻原本從事人力仲介,因經商失敗欠下龐大債務,肩上還背著父母房貸,雙重壓力又被地下錢莊追債,去年8月27日2人先買了木炭、烤肉架及安眠藥,打算以死解脫一切。

*涉及加工自殺*

判決指出,29日凌晨兩人向一雙兒女說:「爸媽受不了了,你們願意跟爸媽一起走嗎?」隨後4人各吞下10顆安眠藥,林妻另將6顆磨碎的安眠藥餵給8個月大的小兒子吃,一家5口綁紅線後點燃炭火,所幸岳母發現通報警消,救回夫妻倆與小男嬰,但2名稚子不治身亡;據悉,死去的2童是林妻與前夫所生。

由於2童在死前曾寫下「願意跟爸媽一起走」的紙條,在民法上7歲以上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而非無行為能力,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夫妻倆涉及的是加工自殺,而小男嬰獲救則涉及殺人未遂。

*分處3年9月徒刑*

夫妻倆在庭上多次表達後悔,希望有機會彌補過錯,重新與小兒子團圓;法官考量2人處境與犯後態度,分處3年9月徒刑,希望2人服刑後能返回社會過新生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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