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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法修正案初審/台中央舉債空間減少130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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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完成「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初審,中央政府舉債上限降至國民生產毛額(GNP )的三十九%,舉債空間減少一三○七億元;直轄市舉債上限改成歲出二○○%,舉債空間較行政院版本減少三三三八億元,高雄縣市年底合併後的大高雄市舉債空間更較修法前減少三六九億元,高市已表達無法接受,將尋求翻案。

目前台灣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限制為前三年GNP平均數四十%,預估明年底債務餘額達三十八%,逼近舉債上限。為避免過度舉債,財委會初審通過,將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降至前三年GNP平均數三十九%。

大高雄少369億 將翻案

台灣行政院主計長石素梅表示,中央政府舉債空間將減少一千三百多億元,但重編預算有困難,將努力振興經濟,增加稅收,各部會也要開源節流。

另外,原本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債務餘額限制,擬改為當年度歲出的二五○%、七十%及二十五%,除了台北市之外,各縣市舉債空間都增加;但財委會初審通過,直轄市舉債上限改成歲出二○○%,雖然舉債總額較現制增加,但台北市及大高雄不增反減,大高雄更逼近舉債上限。

高雄市財政局長雷仲達表示,目前高雄縣市舉債上限合計二五○一億元,修法後降至二一三二億元,減少三六九億元;而且,今年底高雄縣市債務餘額將達一七八五億元,舉債空間只剩三四七億元,二、三年後就會達到上限。由於影響太大,雷仲達相當焦急,不斷打電話找高雄立委幫忙,最後決定朝野協商時尋求翻案。他強調,其他升格的直轄市舉債上限都提高,只有大高雄減少,極端不公平。

台灣財委會昨天並達成共識,中央及直轄市債務償還由當年度稅收的五%提高至六%,縣市及鄉鎮市則由上年度債務餘額的一.六%改為二%,但全案還要送交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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