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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丟熱鍋 狠父判無期

【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4日電)彰化縣和美鎮10個月大的女嬰被父親丟入熱水鍋燙死一案,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狠心的父親無期徒刑。法官在判決中表示,被告已深表悔意,將終身受煎熬。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47歲的黃姓男子從事製麵工作,有時因外出和朋友喝酒,常和妻子發生爭執;去年4月18日,黃姓男子外出送貨後又到友人處喝酒,回到家之後,當時在製作麵條的妻子對丈夫喝酒有微詞,雙方發生不快。

黃姓男子先將女嬰抱起來走到騎樓外,妻子正將鍋子加熱準備要煮麵條,黃姓男子因對妻子嘔氣,將女嬰丟入熱鍋內,導致女嬰嚴重燒燙傷,送醫仍告不治。

雖然黃姓男子行徑殘忍,但法官考量被告平時疼愛女嬰,犯下大錯後已深表悔意、痛苦,未判死刑,認為被告身為女嬰父親,有生之年都會受此煎熬,量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