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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善心30元 大學生捐3000元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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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好心人贊助卅元解圍,一名國立師範大學學生深受感動,決定將愛心放大一百倍,另外捐出三千元給台灣世界展望會,兩人的善心互動引發網友熱烈回響,盛讚:「台灣因為你們而更棒!」

這位師大學生本月廿6日下午從新竹交大坐車回台北,當時身上只有百元鈔,由於從新竹坐國光客運到台北的全票是一百卅元,在交大前國光客運站上車時,才知道車上是不找零的,如果多付一張百元鈔,他就等於損失了七十元。

*要他不用還 代她捐出去*

就在學生左右為難之際,坐在後座的一位小姐,直接就掏出卅元給司機,讓學生大為感激,一路上盤算著要在下車時趕緊把錢找開,再還給那位小姐卅元。

在台北轉運站下車之後,學生便攔住了女乘客,表明她真的幫了一個大忙,請她留步,讓他把錢找開好還她卅元,小姐說:「沒關係,你幫我把那卅元捐出去就好,投到便利超商的捐款箱就可以了,就當作是做善事,我還要謝謝你,讓我得以行善才對!」然後就笑笑地離開。

她的笑容讓學生宛如看到了天使,深受感動。他當即決定將那卅元放大一百倍,於廿7日晚間捐出三千元給台灣世界展望會,然後將收據影本貼在badongo網站上,希望對方有看到這篇文章,因為他「還想再向她說聲謝謝」。

*愛心增百倍 PO網說感謝*

這篇貼文很快就傳遍網路,引起廣大網友熱烈反應,推崇「社會因為有你們,變得更美好」、「真溫馨感人,今晚會帶著感動入睡,足甘心」,更有網友說:「有愛心,我也會跟著你的腳步的。」

搭公車不找零也引發討論。國光客運新竹站表示,司機如果開車之外,還要準備零錢找零,恐怕分身乏術,因此以標示提醒乘客自備零錢。

新竹縣府消保官靳邦忠說,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業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也就是說,公車如果在乘客上車時,沒有做好警告標示或提醒乘客的話,就有責任,反之,如業者已經充分盡到告知義務,則可以免責。

新竹客運業務經理黃文義說,竹客的乘客有許多是阿公、阿嬤,萬一遇到沒帶零錢,司機也找不開,會在沿路找便利商店停靠,讓乘客下車兌換;或是要求乘客投入紙鈔,然後開具證明,寫下車資與應找金額,讓乘客事後拿到站方退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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