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推翻政府禁媒體不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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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3日法新電)美國上訴法院今天推翻旨在防止電視廣播出現「不雅」(indecency)內容」的(政府)政策,認為其違反言論自由,並抨擊這些規定造成「寒蟬效應」。

法院稱「聯邦傳播委員會」(FCC)這項政策是「違憲的模糊」指示,違反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

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同意2006年各電視網的聯合訴願,裁定這項政策「所造成的寒蟬效應遠超過係爭議題中一閃而過的髒話」。

通傳會所制定的不雅內容規範,部份是對已故喜劇演員卡林(George Carlin)常常表演的知名歌曲「電視上絕不可說的7個字」的回應,1970年代曾經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合憲。

2004年前布希政府曾明定對「單一、非字面使用髒話」處以高額罰款,法院今天的裁定否決這項規定的執行效力。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3位法官同意廣電業者的說法,認為政策太「模糊」、缺乏明確指示方針後,同意進行檢討。

法官表示,政策太模稜兩可,迫使廣電業者「大幅遠離違法區域」,以免遭罰,部份髒字在特定情境下可以使用,其他時候卻不可。

例如,戰爭片出現大量髒話不會被認為是褻瀆或不雅,法院實難以同意通傳會如何能將「頒獎典禮上單一個『他#的』」認定為「駭人又無故」。

通傳會主席簡納喬斯基(Julius Genachowski)在法院判決後發表聲明說,該會正依據「保護兒童、授權父母並維護第一條修正案」等原則,評估這項判決。(譯者:中央社林仟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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