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博士恐怖威脅事件 校方:國際媒體片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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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15日週四,美國聯邦法庭在紐約開庭審理了中國留美學生翟田田「揚言恐怖威脅」 一案,並將在下月初開庭決定是否將他驅逐回中國。對此事件,中共和美國的媒體報導存在差別。

15日的開庭只限於審理移民訴訟部份,包括因校方吊銷簽證而被訴「遣返出境」案以及律師二次提交的「保釋申請」案,並不涉及此前的「恐怖威脅」罪名。

中共媒體認為,翟田田被捕是典型的「因言獲罪」,但美國媒體的報導稱,美國司法當局處理翟田田案,自有其法律根據。校方的發言人認為中共英文報紙中國日報和部份國際媒體進行了片面報導。

來自西安的翟田田今年27歲,他在4月15日被拘留,原因是對學校發出恐怖威脅。之前,他是在美國新澤西州的斯迪文斯理工學院攻讀土木工程學位的博士生。如果罪名成立,翟田田將不得不中斷在美國的學業而被驅逐出境、遣返中國,不得再度進入美國。

校方:國際媒體報導有誤

翟田田在讀學校發言人史奈利說,許多國際媒體對案子進行了片面或者斷章取義的報導。史奈利以中共英文報紙中國日報為例說,該網站說,翟田田受到指控說,他試圖燒燬學校大樓,並威脅和他有不同意見的教授。史奈利說,實際上,這些都不是本案的事實。「翟田田受到的指控是:揚言恐怖威脅。」「這和恐怖份子不是一回事」。

按照911事件後美國通過的國土安全法,國土安全部門有權嚴防美國境內發生恐怖襲擊;有權減輕恐怖活動給美國造成的危害。

史奈利說,不知道為何中國這樣報導這個案子,而這樣的報導,在美國是很難令人信服的。這樣報導,很容易讓讀者產生這樣一種印象:在美國,(某人)僅僅因為和教授意見不合就被關進了大牢。而這種事,在美國實際生活當中是絕對不會發生的。在美國大學校園中,無論如何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

翟田田事件性質「被提升」

根據美國之音的報導,事件發生後,中國華商報援引翟田田父親翟泰山的話說:「事情發展到現在,已不僅僅是兒子在美犯不犯法的事情,而是作為一個中國人在美的人身安全和尊嚴能不能得到保護的問題。」

中國廣州日報5月28日報導,中共駐紐約總領館外交官已經在「第一時間」介入此案,並探視了獄中的翟田田。紐約時報說,中共外交官已經三次到獄中探監。

7月16日的華商時報報導不但稱美國控翟田田為「恐怖份子」,還稱美國移民局官員曾要翟田田在一份寫有「本人同意被遣返出境」的文件上簽字,遭到了翟田田的拒絕。

華商報還援引中國人民大學跨國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長錢衛清律師的話說,「單純因為口頭言語就定罪,有些不可思議。」錢律師對翟田田被定性為「恐怖份子」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他認為這是典型的「以言定罪」。

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英文版5月27日發表社論說,翟田田就因為和教授發生口角,就被控搞恐怖活動。社論表示,翟田田一案,(美方)還需要拿出更多的證據和資料。

事件回放

根據美國之音的報導,翟田田自己的說法和部份中文媒體的報導並沒有更多提到校方的態度和學校乃至美國地方和聯邦當局為何將只「說了幾句話」的翟田田就繩之以法的背景和理由。

按照斯迪文斯理工學院校報上的紐特布姆寫的(Matt Neuteboom)文章(5月28日),翟田田一案,沒想到引起了國際媒體的這麼多關注,而許多報導,「並沒有客觀平衡」描述案情。(has blown the case out of proportion)

文章說,4月15日,翟田田給學校行政大樓打電話揚言要燒掉學校大樓。(紐約時報7月2日報導說,翟田田給學校總機打電話說:我要燒掉學校大樓。)接電話的職工(紐約時報說:接電話的是學校一名警官)馬上報告警方,警方認為這樣的威脅值得重視,就在當天晚些時候逮捕了翟田田。因為翟田田是外國人,所以,警方接到校方電話後馬上報告國土安全部說,他們要拘留翟田田。國土安全部馬上決定介入,並幫助了校方執行拘留行動。(紐約時報說,是聯邦移民官員和校警共同對翟田田執行了逮捕。)

紐約時報7月2日報導說,學校方面由一個助理副校長出面用書面信函形式通知翟田田。校方在信中說,學校有學生行為守則,翟田田違反了其中好幾條,其中包括騷擾、恐嚇他人,還有言行舉止威脅到了他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紐約日報援引該信的結論說:總而言之,你在學校繼續出現,就對整個學校校區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構成了威脅。

斯迪文斯學院另外一位校方負責人斯塔利(Joseph Stahley)說,翟田田被學校停學,同他在紐約市的案子沒有一點關係,而只是他在學校的問題積累的結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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