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為妻維權遭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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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很多弱勢民眾因為無依要靠人維權,最近湖北省1名法官馮繽卻因為妻子遭不當辭退出面為另一半維權,結果被法院免職。有大陸民眾視他的遭遇為中國法律的悲哀。

中國青年報報導,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免除馮繽助理審判員的職務。

6月間,他因為妻子的勞動糾紛案件再審申請遲遲得不到回覆,一連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國徽,站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的警戒線外,手舉一個大大的「冤」字牌「上訪」,不料最後自己也丟了工作。

有人將馮繽的遭遇視為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認為,馮繽的「執拗」表現了他對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

兩年來,馮繽走過相當坎坷的依法維權路。妻子胡敏和馮繽同在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屬於後勤人員。2008年,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清退「臨時人員」為名,要求胡敏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胡敏及家人認為,作為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唯一工作了10年的後勤工人,按當年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她應當成為法院的正式職工,而不是合同兩年一簽、隨時可能無工可做的勞務派遣工。

但法院方面沒有理會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她的工作。

馮繽認為,法院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因此親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將自己的工作單位孝感中院告上法院。

訴訟之路並不容易,案子遲遲不能立案。無奈下,馮繽身穿法官服,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到湖北省高院門口上訪。但接連多日,沒有人正式接待他。

絕望的馮繽開始堵門,見車出來就用頭往上撞,最後才等到案件開庭的傳票。他曾感嘆,「開庭簡直是我拿命拼來的」。

案件一審雖然認可了胡敏與孝感中院10年的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但沒有判決孝感中院和胡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要求孝感中院補齊胡敏10年的社會保險金。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另行判決孝感中院補償胡敏人民幣6000元。

馮繽不服判決,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啟動再審程序。申請再審的資料提交已過大半年,早就超過3個月的期限,馮繽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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