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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次級房貸案 罰款和解

【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9日法新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宣布,花旗集團(Citigroup)今天同意支付7500萬美元,就其誤導投資人次級房貸相關資產的曝險訴訟案進行和解。

證交委員會發表聲明說,花旗「多次在財報視訊會議與公開申報中,針對公司次級房貸資產股份持有程度發出誤導性聲明」。

聲明指出,2007年房貸危機期間,花旗宣稱自家投資銀行的次級曝險部位為130億美元以下,事實上卻超過500億美元。

委員會表示,花旗集團與遭起訴的一名現任及另一名前銀行主管「同意與證交委員會和解」。

花旗銀行願支付7500萬美元罰款,前財務長克瑞坍登(Gary Crittenden)同意賠償10萬美元,前投資人關係主管狄爾德斯禮(Arthur Tildesley)則願意賠款8萬美元。狄爾德斯禮現為花旗集團跨市場行銷主管。

委員會抨擊花旗傳達「半真半假的事實」,在2007年房貸崩盤、投資人亟需準確消息時「使情況更糟」。

委員會法務部門負責人胡薩米(Robert Khuzami)指出:「甚至到了2007年秋季,房貸市場迅速惡化時,花旗集團仍吹噓有優越的風險管理能力,將其次級房貸曝險金降到130億美元。」

「其實抵押債務債券(COD)及其他帳冊內的次級曝險,投資人都被蒙在鼓裡。」(譯者:中央社林仟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