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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院修正海上鑽油安全法

2010-07-31 13:28 中港台時間|07-31 13: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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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30日法新電)因應墨西哥灣漏油大災難,美國眾議院今天投票通過修正海上石油鑽探安全法案,並保護舉報的工人。

這項白宮大力支持的法案中的1項爭議性條款,取消能源業者就漏油事故支付7500萬美元賠償金上限,在參議院遭遇強烈反對。

眾院以209票對193票通過的海上鑽探安全法案規定,對於安全標準不佳的業者如「英國石油公司」(BP),最多可7年不許可海上鑽油租約。

法案也拆解已成眾矢之的的「美國礦產管理局」(US 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將安全把關業務與營收收納分立,並禁止石油天氣業者用人的「旋轉門」。

該法也將徵收新的養護費用,所有在聯邦陸地和近海租賃石油與天然氣的開採業者,每桶石油徵收2美元,每百萬英國熱量單位天然氣徵收20美分費用。

同時,意在保護舉報健康或安全問題海上石油工人免受報復,並擴大適用範圍納入大陸棚外石油工人的「海上石油與天然氣工人舉報保護法」(The OffshoreOil and Gas Worker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以315票對93票的表決結果,獲眾議院通過。(譯者:中央社王黛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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