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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吃豬肉 外勞原諒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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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0日電)台北縣張姓女子被控逼穆斯林印尼外勞吃豬肉,板橋地方法院今天辯論終結,外勞表示,已收到和解金,願意原諒雇主。因被告認罪、且支付和解金,本案可能輕判落幕。

體育服代理商的張姓女子,被控強逼穆斯林的外勞吃豬肉,如有不吃者,藉機扣薪水,遭板檢依強制罪起訴,求刑8月。這宗案件因為影響國家形象,引起國內軒然大波。

雙方在6月29日板院首度開庭時,張女否認故意逼吃豬肉,也未藉此扣薪,事件肇因不瞭解宗教禁忌與外勞信仰導致的誤會。

張女與外勞委任律師7月16日協商後,張女願以每人新台幣15萬元,共45萬和解,外勞撤回民事告訴。板院下午召開辯論庭,其中2名被迫吃豬肉的外勞出庭,皆表示已收到和解金,也願意原諒張女。

但檢察官當庭求刑6個月,且同意法院宣告易科罰金,但不同意緩刑;被告委任律師簡炎申認為,張女歷經外界的強烈關注,所受的教訓已多過刑罰,期盼法院給予自新機會。

承審法官當庭勸戒張女,應注意言行,避免觸犯宗教信仰的禁忌;張女除當庭認罪,也答應注意日後言行。法官宣告辯論終結,訂於27日下午宣判。因張女當庭認罪坦承錯誤,且已付出和解金、態度良好,一般預料應可能獲得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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