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201013號控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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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09月18日訊】控訴人:杜陽明,男,漢族,公民,1945年12月27日出生,戶籍所在地:上海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暫住地:上海虹口區同心路765弄7號101室。

被控訴單位:中共上海市閘北區委員會、上海市閘北區區政府。

被控訴人: 郭天成,男,閘北區原區長,

丁薛祥,男,閘北區原區長,
李梅, 女,閘北區原區委書記,
尹弘, 男,閘北區原區長,
方慧萍,女,閘北區委書記,
周平, 男,閘北區區長,
姚海同,男,閘北區委書記,

郭天成主政期間,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大肆侵吞被拆遷人的安置款,由於分贓不均狗咬狗,導致東窗事發,被中共政權庇護,僅僅挪了一下位置,由閘北區區長降為南匯縣人大主任。2000年8月2日前親自蒞臨橋東八塊基地,指導和決定將我家夷為平地,我家系私房,曾向國民黨政府注冊申請,被許可建造於1948年,1989年6月重新登記,(下列材料證明)

經歷國共兩個政權的統治安然無恙,現在被中共的「城市改造」掠奪運動搶掠殆盡。現我夫妻仍然居無定所,寄人籬下。

丁薛祥,李梅在市府的直接干預下,設置陷阱、提前預謀,以區長親自約見談話的書函為釣餌,(約談書函如下)

用誣陷林沖私闖白虎堂的手法,誣陷我衝擊國家機關,製造我和我家的災難,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導致了我在中共的魔爪下苦苦掙扎至今。

閘北區委、區政府不僅知錯不改,不肯放下政治屠刀反而變本加厲地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委劉雲耕親自策劃和拍板決定下,在找不到任何理由的前提下,以不買公交車票、樹叢中小便、倒打一耙的「打人」判我二年半有期徒刑,至此我領受中共不斷升級的政治迫害和人身傷害計有:
動遷遭毒打、強遷遭綁架、居室遭監視、行動遭監控、節假日遭軟禁、不斷遭傳訊、四次遭刑拘、勞教一年半、徒刑二年半、經受了約束帶、電警棍、扎床、手銬等酷刑,成百上千的警察、社會閒散人員、犯罪嫌疑人、罪犯組成的精神折磨如同非洲大草原上的張牙舞爪的獅子、鬣狗、像毒蛇、蜈蚣、毒蠍子、像膩心的鼻涕蟲、毛毛蟲、洋辣子、糞坑裡的蛆蟲,無時無刻不在吞噬著受害人的心靈和意志。

我於2008年12月被「釋放」後,中共至今裝聾作啞,我警告你們:前面作惡的賴不掉,後面接棒的躲不了,天在看、地在看、全世界人民都在看,只要你們一天不垮台,我就要理直氣壯地討回你們欠下的孽債。鑒於這些行為是在中共極權集團的默許下實施的,已經沒有必要向中央各級部門貼金了。

還我家園!還我財產!還我人權!

先對中共走狗進行道德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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