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

陸委會:禁止大陸來台置入行銷 

【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13日電)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預算法,明定政府機關等禁止置入性行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表示,政府當然也禁止中國大陸來台進行置入性行銷,這個立場是一致的。

劉德勳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被媒體問及大陸機關在台置入性行銷問題時強調,「我們的政府都不能做置入性行銷了,當然其他的(地區機關來台置入性行銷)也不行」。

大陸各機關與單位近年訪台時,經常事先或在訪台期間在台進行置入性行銷,花錢讓媒體以「專輯」方式進行宣傳,引起社會側目,監察院去年11月以陸委會稱無法可管而卸責,對陸委會提出糾正。

劉德勳說,在監察院提出糾正後,去年底邀相關主管機關開會,希望各主管機關能認真處理這類案件,並進行後續追蹤,還行文請示監察院後,把糾正陸委會的內容和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等相關內容,轉達給各主管機關與單位了解。

劉德勳表示,違法的大陸廣告,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89條和相關子法「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有清楚規範和管理流程,相關主管機關都很清楚,且陸委會也在去年7 月到9月間,主動把涉嫌違法的大陸招商廣告70多件相關資料,移請經濟部和相關主管機關處理,最後以內政部最有經驗,處理成效最好。

他指出,只是陸委會邀相關主管機關開會時,一些機關曾經反映,無法掌握、區分什麼是廣告?什麼是新聞報導?陸委會也建議相關機關可邀請學者專家提供意見,其中農委會就找了學者專家諮詢,獲得很大幫助。

劉德勳說,陸委會也將嘗試蒐集各主管機關已處理的個案和所掌握的資料,提供給各機關承辦人員了解,讓承辦人員可拿捏個案上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