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居權家長:應先處理在港個案
【大紀元201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香港政府於日前(15日)宣佈,由4月1日起,港人在內地的「超齡子女」,可以分批申請單程證來港與父母團聚。經過12年漫長的爭取子女居港權的家庭,可謂歷盡艱辛。有團體表示歡迎新政策,一直積極參與抗爭的甘浩望神父表示,仍有小部份人士未能在新政策下受惠,會繼續爭取到底。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表示,歡迎落實新政策,認為這是「遲來的春天」。從2002年1月起,港府多次公佈會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有關容許成年子女透過單程證申請來港與父母團聚的事宜。去年澳門落實內地成年子女的居權申請,港府才宣佈正式落實政策的日期。
在新政策下,估計約有10-15%的爭取居港權的家庭不能受惠。正委會要求港府或保安局盡快交代有關的申請細節,讓內地的子女和家庭可儘快作出安排。
一直積極與爭居權家長協力抗爭的甘浩望神父表示,等了12年,港府始公佈居留權新政策而感到遺憾,因為「其中仍有小部份人未能惠及,我們會繼續爭取到底」。另一方面,他對現時新政策能夠落實亦感高興。
香港終審法院於99年1月29日,推翻立法會的決定,指出居留權證明書不需附於單程證,而且沒有追溯力;非婚生子女亦享有居留權;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父或母其中一方擁有香港居留權,子女便可享有居留權。
甘浩望說:「終審法院判決有居留權的人,包括子女已經超過14歲,及在這幾年間父母去世的子女。這些子女沒有機會與父母團聚,現在的政策剝奪了她們與其他兄弟姊妹的團聚,港府應給予她們應有的權利。」又強調,爭居權的子女對香港社會是一個貢獻,不是一個威脅。他將堅持為未受惠人士繼續抗爭到底。
爭取居港權家長協會發言人林杜成表示歡迎新政策,但不滿港府的處理方法,他說:「對已爭取了12年的家庭,其中有些人是有行街紙,與大陸的輪候名額一併輪候,這一批人當年沒有來港爭取居留權,由於在大陸輪候的人數有多少亦不清楚,這是很不公平。原則上應先處理在港爭取的人士。」又強調會繼續抗爭,要求當局首先處理在港的爭居權人士個案。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少珠表示,正研究何時接納第二批及之後的申請,會根據第一批的申請數量及內地當局處理的能力、以及來港時的秩序等等因素。新安排的大原則是體現家庭能盡早團聚。又強調,會妥善、公平和客觀為審批原則去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