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議員促政府放寬破欠基金審批

【大紀元2011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截至2010年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至今累積盈餘多達21億5,270萬元,公司清盤令及破產令的數字較2009年同期分別下降22%及43%。去年勞工處處理的勞資糾紛及申索個案有20,502宗,較09年減少16%。多位議員指出,破欠基金滾存巨額盈餘,政府應進一步放寬審批限制,使僱員取得應得的欠薪。

勞工處處長卓永興昨日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專責小組,藉此增強部門之間的合作,積極追查公司負責人的欺詐、盜竊和串謀等罪行。勞工處並採取多項策略,透過情報收集及嚴厲執法,從源頭打擊逃避支付工資責任的僱主,以防止和減少欠薪事件惡化,而需要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的個案。

會上,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當局指如再放寬範圍,擔心出現僱主濫用機制。他說,其實破欠基金成立到現在,範圍在不斷擴寬,如有濫用的情況,希望當局提供數據。況且有監督小組,情況不至如此。

梁耀忠說,現在經濟好轉,僱員不應該因機構倒閉而領取不到僱用條例應該支付的薪金。「現在員工年資不長,遣散費或其它僱用條例保障範疇已不多,員工追討的而勞審署判出來的應該全部支付給員工。不應該再加加減減,應該重新檢討,進一步放寬。」

員工應領條例規定的權益

勞工處處長助理葉以暢表示,如特別情況僱主不能放法定年假予員工,法律容許僱主前後90天時間寬限期。他又說,破欠基金從85年成立至今,分別7次增加工資金及遣散費。

梁耀忠就諷刺說,從85年到現在25年了,才「擠」了7次牙膏,多慘!員工打工的得不到應有的報酬,損失很大。他認為應全面地讓員工可以領取所有僱用條例下應有的權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說,現在基金有這麼多剩餘,去年通過2010僱用修訂條例,希望有阻嚇作用,無良僱主少些。他問政府:「這些為僱員申請基金設上限而令他們拿不足欠薪理由,可能都是因為破欠基金壓力,而較客觀來看壓力不是這麼大,應該越來越小才對。」他強調,應放寬限制予員工。

梁家傑說,政府有跨部門協助,包括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署、法律援助署及勞工處代表組成的跨部門專責小組,勞工處亦聘用了前警務人員擔任合約調查主任, 加強收集證據及情報的能力。「這些協助是怎樣運作及效果、流程如何?可否具體解釋?」

葉以暢回應說,跨部門小組的4個部門會定期開會,就一些牽涉非法資產轉移或公司資產遺失等大型個案交換情報,加以處理。比如,商業罪案調查科負責刑事調查,法律援助署則協助員工追討應得的欠薪。對於財政有無壓力,他回應指,不同時期情況不同,會審慎處理。

基金「水浸」歷來最高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則回應梁家傑的有無壓力的問題說,其實政府現在的財政狀況,收入一年4億7千萬;支出最高是1億7千幾萬,該年盈餘仍有2億8千萬。現在的累積盈餘是21億多。其實就算是金融海嘯時都有3億的盈餘。最後他指出:「(破欠基金)絕對沒有壓力,只有『水浸』的壓力!」

李卓人又指出,議員希望放寬保障,因為破欠基金累積盈餘以往歷史最高峰是19億,09年金融海嘯是17億9百萬,現在是歷史最高峰21億,處長仍說要很審慎考慮,完全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