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法國籍 須有法語水平認證

法國政府下令加強外國人申請入籍的法語審核

人氣 147
標籤: ,

【大紀元2011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宇寧法國報導)法國《憲報》(Journal officiel)於2011年10月12日公佈了法國政府關於移民的兩項政令和一道部長級命令,下令加強審核申請入籍者的法語水平,要求必須懂得「打理日常生活必需的語言」,並且必須有文憑證書(diplôme)或認證(attestation)來證明。

這些更嚴格的新規定根據條文涉及「通過入籍(par naturalisation)或與法國公民結婚(par mariage)的方式而申請加入法國籍的外國人」。

2011年6月16日移民法中的第一條政令規定「所有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掌握一定的法語,懂得打理日常生活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情況下所必需的語言要點,對於熟悉的主題能夠簡單和連貫地發表一段談話」。

需有文憑或認證書證明法語水平

政令條文補充道:「語言水平評估取消了過去與警察局官員進行個人面談的形式。今後申請入籍的外國人要出示由國家承認或認可的機構頒發的文憑或認證書(來證明自己的語言水平)。」

《憲報》上同時公佈的部長級命令指出,所要求的文憑證書(diplôme)必須「由在法國或在外國的法國官方權威機構頒發,等級至少相當於法國國家教育水平目錄中V bis的水平」,或「至少相當於歐洲委員會《歐洲語言統一參考框架》中的B1水平。

《歐洲語言統一參考框架》中的B1水平,相當於一個人「涉及熟悉的事物時,懂得一種語言在清楚且標準的使用時的要點」,「可以講述一個事件、一段經歷、或者一個夢想,描述一個希望或者目標,並簡要的說明理由,或者解釋一個計劃或想法」。

「法語融入語言」質量標籤

上週三公佈的第二條政令指出,法語水平認證(les attestations de niveau de langue),可以通過具有「法語融入語言」(Français langue d’intégration)質量標籤的培訓機構頒發。

根據政令,這一質量標籤「頒發給培訓機構為期三年」,其教學課程應以「口語和閱讀形式」優先,但也學習「法國的習俗及融入法國社會所需的掌握的原則和普世價值」。

《憲報》還詳細指出,認證同樣也可由組織B1法語水平測試的認證機構頒發,例如:由「法國國際教育研究中心」頒發的「法語能力測驗證明(TCF)」,由「巴黎工商會」頒發的「法語水平考試證明(TEF)」,由劍橋大學頒發的「法語『博思』職業外語水平測試(BULATS)」,由「全球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 Global)」版發的「國際法語測試證明(TFI)」。

據《回聲報》(Les Échos)援引內政部的評估:「在法國本土上大約有100萬外國人不講法語。」

據官方數字統計,自2003年以來,通過政令(par décret)和法院聲明(par déclaration)獲得法國國籍的人數,每年超過10萬人。

相關新聞
法國政府擔心移民管理問題影響總統大選
幫法國華人取得合法身份  做個好移民
因應暴動 法國收緊移民政策
法國宣佈系列新措施收緊移民政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