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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研究員保護區捉蟲 男子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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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經營昆蟲商店的洪姓男子,為進入保護區捕捉昆蟲,涉嫌佯裝某大學研究員,持偽造新竹林管處通行許可證進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洪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洪姓男子經營昆蟲商店,他自民國88年間起,利用網際網路架設網站,販售各種甲蟲,並受邀前往國民小學解說昆蟲生態,及應邀參與昆蟲研究學術報告。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洪姓男子為進入桃園縣復興鄉的達觀山自然保護區捕捉昆蟲,於民國99年8月間,下載並修改某大學書函及新竹林管處函文,佯裝自己是大學研究員,並偽造林管處的通行許可證明。

判決書指出,洪男與不知情友人持偽造書函、通行許可證明進入保護區後,遭入口處管理站人員察覺有異,要求洪男至管理處辦公室了解狀況,但洪男隨後自行離去。新竹林管處和警方根據網路販賣昆蟲物種追查後,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告發。

高院審理後,認為洪男從事昆蟲生態保育相關教學,應了解政府劃設自然保護區的目的並配合,以符合所傳達的保育理念,卻因一己之利,擅自偽造相關文書,任意進入經管制的保護區。

法院審酌洪男犯後坦承所為,且態度良好,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洪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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