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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掏空力霸 王又曾滯外未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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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1日電)喧騰一時的力霸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刑度均較一審大幅減輕。此外,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至今仍滯留海外,未回台受審。

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及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東森案,一審法官認定掏空金額高達新台幣427億8715萬2406元,創下企業掏空的紀錄。

家族子女遭判刑,但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在案發後逃亡美國遭通緝,王令麟的妻子蔡雪卿(蔡咪咪)及力華票券襄理韓劍鋒在法院審理期間也被通緝,通緝時效達30年。

檢調於民國96年曾利用王又曾夫婦從美國轉赴新加坡空檔,派員趕赴新加坡準備緝捕,但王又曾夫婦後來又原機回美,檢調未能將兩人緝捕到案,因此王又曾夫婦至今仍滯留海外未歸。

法務部多次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向美國傳達希望能遣返重大經濟罪犯,但因司法互助不包括罪犯引渡,因此法務部、外交部和美方溝通希望進一步簽訂引渡協定,讓力霸案被告王又曾、巴紐案主嫌金紀玖等人能回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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