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宗外傭居港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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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11月8日就第三宗外傭申請居留權案作出裁決,申請司法覆核的一對母子被判敗訴。

申請人是一名自1991年在香港做家傭的菲律賓女子及她在1996年誕下的兒子。該名菲傭認為自己已融入香港生活,兒子學習本地語言,也與菲律賓沒有連繫,入境處處理2人的居留申請時,忽略這些因素,只考慮2人菲律賓背景不公平。

法官指該名菲傭的社交生活,不足以反映她有意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至於申請人的14歲兒子,曾三度離境,從未連續7年居港,也不符合永久居留資格。

有法律學者指,高院判決已釐清入境條例中有關「永久居民」的定義,同時確立入境處的把關角色,認為沒有必要向人大提請釋法。

代表外傭的律師李志喜所屬的公民黨也備受批評。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法庭的裁決顯示市民根本無須憂慮會有數十萬外傭湧到香港,這點是公民黨一貫的看法。

根據入境處數字,今年直至9月有7千名外籍人士申請做永久居民,9成獲批准。本案是外傭居港權的第三宗同類案件,第一宗案法庭已裁定《入境條例》違憲。港府早前表明,繼續暫停處理外傭居港的申請,認為有關做法不構成藐視法庭或破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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