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調查美中分享敏感技術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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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楊晨國會報導) 美國國會週二舉行關於向中國轉讓敏感技術的聽證會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政府監督和調查小組委員會11月2號舉行聽證,調查白宮的科學技術政策委員會(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在與中國官方以及中國國企的雙邊往來是否違反了有關法令。

*沃爾夫議員:對當局政策感到困擾*

共和黨眾議員沃爾夫(Rep. Frank Wolf)是國會中反對與中國航天項目進行合作的議員之一,因為中國的航天項目由中國解放軍主導。

沃爾夫議員在聽證上說,現任政府急於和中國在太空項目合作,分享敏感技術,令他感到困擾。

他說:”我要清楚表明,美國根本不應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合作,幫助中國發展太空項目。我們在和中國機構或公司簽訂協議時應該非常謹慎,以免轉讓技術或敏感信息。”

沃爾夫議員說,政府問責辦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的調查發現,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內違反了2011財政年度政府預算的條款。這項條款禁止航空航天局(NASA)和白宮用聯邦經費與中國和中國公司進行雙邊合作。

他說,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主任約翰.赫爾頓(John Holdren)一年之內到中國三次,總共21天,比他到任何其他國家呆的時間都長。

政府問責辦公室助理法律顧問阿姆斯特朗(Thomas Armstrong)作證說,他們的調查的確認為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違反了有關法令。今年5月,科技政策辦公室帶頭或參與了多次與中國官員進行的美中創新政策和美中戰略經濟對話。

*赫爾頓:與中國的科技合作對雙方有利*

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赫爾頓作證時強調美中關係的複雜性。他稱讚了沃夫等議員向中國施加壓力,要求中國改善人權,停止違反美國知識產權等行為,但是他說:

“本屆政府不認為切斷與中國的科技合作能解決這些問題。正相反,我們相信以互利的方式與中國合作有助於我們推動中國改善行為。”

對於該辦公室為甚麼沒有遵守撥款法案中的有關條款,赫爾頓解釋說,他是一個科學家,不是律師,所以他依賴司法部的意見。他說,司法部認為科技政策辦公室與中國的雙邊科技交往屬於總統專有的外交憲法權力,因此不受有關預算法的限制。

這次聽證由眾院外交委員會政府監督調查小組委員會主席羅拉巴克議員(Rep. Dana Rohrabacher)主持。

作證的沃爾夫議員主管的眾院撥款小組委員會就負責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的預算。(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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