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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思:人心冷漠折射中國社會問題

【大紀元2011年11月04日訊】「佛山2歲童被車反覆輾壓 18名路人漠視」、「東莞女白天在路邊遭強暴達半小時,無人施救」「男子撞傷人後將受害者活埋 涉嫌故意殺人被刑拘」這些離奇的交通事故和見死不救的冷血現象,令媒體公眾嘩然,舉世震驚,引發國民大討論。

民眾「道德低下」應歸罪於中共的專制體制

佛山輾童案中有路人說我真的沒看見。也許這不是謊話。在這個「人人奔小康」的時代,很多人腦子裡想的都是如何賺錢,心目中除了錢還是錢。對眼前發生的一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漠不關心。尤其是對自己沒有好處的事情絕對坐視不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造成中國社會道德整體下滑,民眾「道德低下」的根本原因,恰恰是中共以私為本的體制造成的。

海外著名評論人士李天笑認為:中共正在企圖把悅悅遭車輾的負面影響嫁禍到民眾「道德低下」身上。假借「道德」棍子打人等,都是為了逃避責任。共產黨摧毀了中國傳統的敬天信神和善惡有報的道德倫理系統,取而代之為階級鬥爭哲學和一整套流氓行為準則,如整人坑人、無情無義等。

原河北人民廣播電台編輯朱欣欣表示,人們自我保障的權利、政治權利、經濟權利、文化權利、信仰自由,各方面的權利得不到落實,人們就沒有這種責任。以權利為核心的道德建設模式是徹底失敗的,道德建設是要靠民間自覺參與的,而信仰的核心是道德。而中共專制的制度是導致小悅悅離開以及道德淪喪的主要原因。

在鐵血論壇上,一位在日本的網友發表「廣東2歲女童被輾案 我們丟人丟到了日本」的帖子。日本東京一位教授拿出日本晚報衝他說了一句話:「中國現在是一位金錢富翁,但是毫無疑問,同時也是世界上精神最貧窮的國家」。

《每日經濟新聞》評論:小悅悅的悲劇,是在以一種極端殘忍、極端血腥的方式,告訴我們:道德病了,人心病了,制度也病了,而且病得不輕。很顯然,小悅悅的遭遇,又一次次戳破了我們社會的道德膿皰,推倒了那些虛華與矯飾的沙塔,也是對GDP神話的某種嘲弄。

借命案出名、貼金,無恥至極!

中共治下,道德淪喪,善惡是非顛倒。壞事可以變成好事,甚麼人間「奇蹟」都可以創造出來。

西安趙曉毛兩次冒充佛山輾童案中肇事司機和路人,蓄意「惡搞」,為自己揚名。「我做這個事確實是為了出名。誰不想出名,難道你不想出名?等出了名之後,那肯定是好處多得不得了。」

他確實因此名揚全國而「獲獎」,行政拘留10天。

然而,比趙曉毛更卑劣、更無恥的,要數中共欺世盜名的伎倆。中共儼然以道德衛道士自居。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代表省委、省政府到醫院去看望小悅悅。省社工委牽頭在近日召開 「譴責見死不救行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的系列座談會。高度讚揚陳賢妹的義舉並給她發獎金2萬塊錢。

其實,對高尚的道德行為發獎金,就是對人類道德的褻瀆與踐踏。

評論家橫河:「這是一個在其它任何國家都見不到的現象,沒有一個國家,沒有一個國家的執政黨或者是政府,要在這種事情上大炒特炒的為自己去搶這個聲譽、名望的,從來沒有的。給人家提供獎金,是一個由中共主導的,對社會上好的道德行為的一種庸俗化的表現、物質化的表現、金錢化的表現,只有在中共的領導下才會出現這樣的行為。」

央視將「冷漠」進行到底

據參與網報導,截止10月26日,大陸凱迪、天涯等網站連續五天抗議央視「新聞聯播」拒絕報導「小悅悅事件」。面對全國各地方媒體紛紛報導與評說追蹤,央視「新聞聯播」一直拒絕報導「小悅悅事件」,直到10月26日,「新聞聯播」也未見「小悅悅事件」相關報導。這一新聞處理態度令網民直稱「冷漠之最」、「冷漠之根」,讓全國網民憤怒不已。

網上的河螃蟹:「堂堂的中央電視台,各個頻道都沒有報導小悅悅事件。中央電視台口口聲稱為大眾服務,難道就是這樣服務的嗎?中央電視台,如果你們有點社會良知,就報導吧,別讓國人再唾罵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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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河蟹很強大!!!社會需要穩定!!!一個小女孩而已,怎麼比得上和諧來的重要? 如果報導了那就不叫CCAV了!!!CCAV眼裡沒有百姓只有領導!」

中央電視台的工作人員自我解嘲說,「我是黨的一條狗,坐在黨的大門口。黨叫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咬幾口。」

「法治」社會缺失法制

南方網上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在「為甚麼道德國度面臨道德解體危機」文章中指出:「法律淪為權力與金錢的工具。很顯然,中國的法律面臨政治和金錢的雙重壓力。結果怎樣呢?法律只是工具,要不成為政治的工具,要不成為金錢的工具。中國只有法律的條規,而沒有「法意」,法的精神。西方意義上的「法律秩序」(law and order)在中國並不存在。當法律成為權力或者物質利益的工具時,誰來保證「善」的行為?又有誰來懲罰「惡」的行為呢?」

羊城晚報訊:廣東法律工作者在一次座談會上就「小悅悅」事件帶來的反思、爭論和建議展開了討論——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李軍:近年來,由於社會轉型期,大量新的道德事件出現後,甚麼都立法,甚麼都歸罪。似乎法律成了「萬能」機器,甚麼都能擺平,其結果是「有問題,就要立法,立法之後司法,又出現問題,然後再討論立法」的惡性循環,法律立了不少,管用的不多。

廣東粵通律師事務所主任肖文齊:目前我們法律規範對此類事件的處理有缺陷: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少,救下來去醫治或者評定殘廢後卻比撞死人賠償得多。這種法律的設計本身是有問題的。

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師:為了提倡樂善好施的社會風尚,有必要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好心人免責」的規則,為救助人規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風險。

日本朝日電視台時政節目中一位嘉賓發表如此評論:「犯人居然打電話找女孩的父親談判,這種事簡直就是天方夜譚。這說明,中國的司法社會還不成熟,有些人還以為有錢可以擺平一切,中國離法制社會還很遙遠」。

香港網友「中環花」說:根據香港法律,獨自將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留在家中,以及讓同樣未成年的哥姐照顧弟妹,都屬於犯罪行為。如果獨留的小孩發生意外,政府可根據案情嚴重程度追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如果兒童因為父母疏於照顧而出現嚴重意外,他們可能會被判處監禁,政府也有權依法剝奪他們對小孩的監護權。正是因為有嚴格細緻的法律規管,香港兒童的意外發生率要遠遠低於內地。

對比港澳,中國大陸社會保障體系成問題

南方網付可在文章「香港:疏於照顧小孩 家長可被判監」中介紹了香港相關的社會保障機制:香港兒童安全促進會項目主任崔鳳鳴在接受南都採訪時表示,在香港的公共屋苑中,香港政府都設置有臨時托管中心,如果家長上班期間,小孩可以安排進入這類托管中心,由社工照顧,除了政府之外,香港大量NGO組織也開設了類似托管中心。

南都記者 蔣樂進撰文「澳門:路人見死不救 可被判刑1年」。文中澳大法學院助理教授邱庭彪博士指出:澳門不會出現「見死不救」的情況,原因是不會惹來經濟麻煩,消防急救一般在五六分鐘內趕到。在政府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方面,傷者有了保障來兜底,路人可能遇到的麻煩不存在,才會熱情救助。

邱庭彪博士介紹說,「小悅悅」事件如果發生在澳門,可能會涉多個法律條文。若消防、醫生等未能救助,也會面臨更嚴厲刑罰。現場搶救運送傷員並運送到醫院是消防局負責,產生的搶救費用不會要求使用者承擔。傷員到了醫院急救室無論有無付費,醫生必須搶救。」

旁觀者還是踐行者

騰訊網安海波在「被『審判』的路人」一文中,對小悅悅事件進一步追蹤。陳先生是輾童案中「18路人」之一,這些日子他的生活很受干擾,生意做不了,被辱罵短信和電話困擾,有位網民甚至每天發十幾條短信痛斥辱罵詛咒他「畜生不得好死」,「聲言要殺死陳全家」。而類似這樣的狂人在網上就更多了,跟帖中對「18路人」一片「皆曰可殺」之勢。

面對這種極端狀態,騰訊網上一批學者撰文呼籲「反思冷漠,但母道德審判」、「反思輾童案別苛責他人放縱自己」、「嫉庸如仇,不惜苛暴?」、「嫉庸與從庸,矛盾還是互補?」

網友「夢」:做一件舉手之勞的好事難道真的這麼難嗎?責罵已經沒有用了,讓我們反思吧!否則,小悅悅的死就不值得了,她是派來喚醒我們迷失的「心」的,我們覺醒吧!

網友DJ曉紅:小悅悅已經走了,傷痛!當老人摔倒、當陌生人遇到困難,請讓我們伸出援助之手!

網友劉友帥:我們的愛沒有消失,讓我們勇敢一點,這個社會需要我們的愛。小悅悅一路走好,悅悅的父母要堅強!加油!

網友MISS蕾子:小寶貝~天堂上不會再有車來車往,也不會再有人性的冷漠與麻木,我們為你祈福!也希望這次小生命的代價換來的是人們的良知~~

網友:一代不如一代,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喪失殆盡。人人都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你、我、他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網友:小悅悅事件暴露出的毫無人性,我們應該感到恥辱。找回我們的良知,復甦我們的人性。

網友:好的秩序,需要有道德的人來推動。「我吃虧大家受益」 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到。我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網友:彭宇案的確讓人感到費解,但我們不能因為好人被冤枉,就忘了自己的道德義務。雖然一個人的力量不足以改變輿論導向。但是我們有義務堅守自己心目中的道德底線,忘掉彭宇案的不快,只有人人獻出一份愛,世界才會變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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