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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外籍自用航空器在境內兩點間飛航與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業務的法人團體得租用外籍航空器。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曹爾忠會後受訪表示,修法重點是放寬外國籍自用航空器在台灣境內兩點間飛航。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開放外籍及自用航空器入境後得續飛境內其他航點,方便國際企業主及高階商務人士搭乘自用航空器來台經商、考察,也放寬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業務的法人團體得租用外籍航空器。
另外,有關馬祖、七美、望安、蘭嶼等離島居民機票補助案,曹爾忠說,朝野立委對要以離島建設基金或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補助機票有不同意見,將交付朝野協商,希望立法院停會前通過修法案。
此外,桃園國際機場日前發生女子闖入事件,引發航檢漏洞問題,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加重處罰從現行新台幣3萬到15萬元提高到5萬到25萬元。
交通部表示,航空保安涉及多單位配合,最高25萬元是針對單一單位開罰的最高數額,不是單一案件最高共罰25萬元,實際開罰將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權衡單位責任處理。
此外,為消弭航空保安潛在危險因子,鼓勵自我提報,草案規定,違反航空保安規定,未被發覺而主動提報者,得減輕或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