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警告駐華公司 勿任命華裔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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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編譯報導)澳洲商人吳植輝(Matthew Ng)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後,澳洲駐華公司被警告勿任命華裔員工為高級行政管理人員。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吳植輝是過去兩年內第三位落入中國「法網」的澳籍華人。在他之前,力拓集團(Rio Tinto)行政高管胡士泰(Stern Hu)被中國當局以受賄罪判刑10年,另一名澳籍華裔女商人鄒婉玲(Charlotte Chou)被控貪污罪,目前正在等候判決。

繼本月吳植輝被定罪,澳大利亞政府官員和澳駐華公司之間展開討論。據稱,這些公司被私下警告不要任命華裔擔任高級職務,即使他們持有澳洲護照,那樣很可能將他們置於「高風險」中。

然而,外交與外貿部發言人否認曾向澳洲駐華公司發出過警告,稱澳洲駐中國大使館定期出具澳洲公司在中國的整體經營環境報告,至於這些公司希望派出何種族裔員工前往中國則不是他們需要討論的問題。

但也有一些人證實曾討論過該問題,一些公司已經改變了他們在中國的經營策略。

必和必拓(BHP Billiton)總裁克洛珀斯(Marius Kloppers)表示,其公司在中國已經採用了一些特別的協議,他們在中國行事極度小心。兩年前鐵礦石定價方式的轉變減少了在中國經商的風險,鐵礦石不再實行年度價格談判,而是由市場交易價格決定。胡士泰就是在力拓公司與中國商談鐵礦石價格時期被捕。

去年,胡士泰被定罪後,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巴姆(Geremie Barme)警告說,事實證明外籍公民身份在中國大陸幾乎起不了甚麼保護作用。過去,華裔在北京被稱作「同胞」,能給祖國帶來資金、技術和外國的人脈關係。然而,如果這些同胞踩到了地方權勢的腳趾,他們就可能被貼上「外國代理」或「間諜」的標籤,並被推出來懲處。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在北京經商的澳洲女商人表示,吳植輝事件動搖了她在中國繼續做生意的信心。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年輕澳籍華裔律師表示,中國當局對澳籍華裔公民缺少寬容,他們仍應被視為中國人,然後才是外國人。澳籍華裔的行為往往過於密切,涉入太深。他們經常覺得需要證明自己的立場,而為他們的僱主做更危險的事情。

(責任編輯:王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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