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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彩案 富邦金遭罰400萬

2011-12-08 18:20 中港台時間|12-08 18: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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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運彩公司舞弊案件,富邦金控未建立、落實內稽內控,處新台幣400萬元罰鍰。

金管會今天表示,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發行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委託辦理運動彩券發行等相關業務,爆發內部人員舞弊事件。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有效建立、落實內部對子公司管理的內控及內部稽核制度,以及未依銀行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給金管會,金管會處富邦金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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