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瑞都案 翁重鈞更審仍無罪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1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翁重鈞遭控在台肥投資新瑞都案中涉收賄,法院一、二審均以證據不足判無罪,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仍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前台肥董事長謝生富被控主導台肥公司投資新瑞都公司新台幣近7億元,並從中收賄7000萬元,造成國庫損失,檢方當年起訴謝生富等被告時,翁重鈞也在起訴之列。

翁重鈞遭控在民國87年5月間任職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時,涉嫌收賄2500萬元,允諾不再杯葛台肥釋股案,讓台肥在隔年9月順利民營化。

檢方當時指控翁為隱匿涉案所得,將5張支票透過他人存到胞兄帳戶,再商請白手套李明哲與胞兄涉簽訂假土地買賣合約,佯裝成買賣土地交易掩人耳目,指控他涉貪污。

法院一、二審時,以證據不足判翁重鈞無罪,最高法院民國98年間將謝生富判刑定讞;但翁重鈞部分,認為資金流向未查明,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調查後,因證據不足,並認為翁當時雖身為經濟委員會成員之一,但個人不足影響全盤政策,仍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