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紫馨 台灣台北報導)為配合2023年《特殊教育法》修正,教育部29日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修正重點包括鑑定對象納入幼兒、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聽覺障礙納入單側聽損、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及加強雙殊學生之鑑定,並自2025年8月1日施行。
教育部說明,配合《特教法》修正後納入幼兒,特教生鑑定辦法的對象也納入幼兒,並將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併稱為特殊教育學生。同時,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從優眼視力值未達0.3修正為未達0.4,以服務更多視覺障礙學生。
在聽覺障礙方面,教育部表示,由於單側聽力損失學生,在學校學習確有語音聽取上的困難,導致參與學習效果受影響,因此修正也將單側聽損納入聽覺障礙,以確保單側聽損學童能獲得特教支持服務。
教育部指出,為加強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的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明定得依據學生身心特質及需求,調整鑑定程序、工具及項目,以加強發掘具雙重殊異的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及輔導計畫。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定於2025年8月1日施行,教育部表示,在辦法施行前,將持續辦理各級主管機關鑑定人員的教育訓練及學者專家研討會,確保相關單位及人員充分理解修法意旨與內涵,並持續保障特教生及幼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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