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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安人士:統促黨危害國安 解散是必要處置

台國安人士:統促黨危害國安 解散是必要處置
2026年7月30日,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劉世芳主持「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統促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宋碧龍/大紀元)
2026-07-3116:58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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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中華民國內政部8月初將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國安人士表示,政黨違憲解散並非台灣首例;統促黨涉接受中共資金滲透、協助對台情蒐及多名黨員涉重大犯罪,解散已是必要處置。

台內政部完成依法蒐整事證 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

中華民國內政部30日召開「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劉世芳部長表示,中華統一促進黨多名核心成員因涉有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情形,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內政部已完成相關事證蒐整,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

內政部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確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不得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有違反者,即屬違憲,依《政黨法》第26條規定,對於違憲的政黨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內政部說明,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案,政黨審議會已於2025年1月2日決議通過,並指示後續廣泛蒐集事證。經蒐整相關事證,內政部認為該黨之目的及行為,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對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第一,統促黨涉有接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引介現役、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協助候選人造勢與賄選,招待選民赴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以及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並滲透民間社團、宮廟等活動呼應統戰。

第二,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氛圍,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

第三,統促黨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案件遭起訴。

此外,統促黨創始人張安樂為該黨章明定的精神象徵及總裁,曾公開自稱為「中共同路人」,宣稱組建「紅色隊伍」以宣傳中共意識形態。

內政部強調,憲法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以恪遵憲法規範,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內政部作為政黨主管機關,對於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政黨,須採取必要的民主防衛機制,以守護中華民國存在。

最後,內政部呼籲,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憲法、政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以共同維護台灣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國安人士:統促黨危害國安民主體制

據中央社報導,國安人士指出,政黨因暴力犯罪被判決違憲解散並非台灣首創,全球多個民主國家皆曾透過司法途徑,解散被認定威脅憲政秩序的政黨,若細看這些國家被解散政黨的行為,再對比統促黨,就會發現解散是必然的處置。

國安人士以西班牙巴塔蘇納黨(Batasuna)為例表示,該黨被國際視為巴斯克恐怖組織「埃塔」(ETA)的政治側翼,經常製造治安事件、製造社會恐怖,甚至謀害憲警人員、部隊軍官和政府官員,歷任西班牙政府都將該黨視為重點治安對象,該黨最後經過最高法院裁定解散,最終於2013年宣布正式終止一切活動。

國安人士指出,韓國憲法法院裁定書說明,統合進步黨的真正目的與潛在意圖,與朝鮮對韓國的戰略一致,試圖顛覆韓國現行的自由與民主體制,甚至試圖修改韓國憲法,違反民主國家政黨的基本秩序,因此勒令解散。

國安人士分析,各國法院裁定政黨解散的核心依據,都是「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以及「破壞民主體制」,而非只是單純的政治立場或言論與政府相左。韓國統合黨案有秘密集會錄音及具體破壞基礎設施的謀劃證據,西班牙巴塔蘇納案則有長期與恐怖組織資金及人事重疊證據。

國安人士表示,統促黨長年破壞台灣民主、法治,協助中共吸收退役軍官、滲透宮廟,危害國家安全,從幹部到幫眾,多人、多案件都已宣判定讞,這次內政部聲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是必須途徑,才能讓民眾安心。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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