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土地70年大限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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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1日訊】2011 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場首拍雖然在1月份落幕了,但是大陸的房奴網友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如何處置的爭論卻延續至今。多家媒體轉載了「上海規定土地70年產權到期將無償收回」等文章。到底土地使用權是否合理合法?中國歷史上如何對待土地?目前全世界各國怎樣處理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請聽旅德著名學者、工程專家王維洛博士為您分析。下載收聽

唐音:王博士,您認為上海提出的「使用權70年到期後將無償收回土地」這個信號意味著甚麼?中國人現在對買房子買地是甚麼態度?

王維洛:這次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它第一次公開的強調了兩點,第一土地使用權70年以後回收,第二是無償的回收。我們先講一下,土地對中國人的重要性,或者說中國人對房地產的偏愛。比如說去年的時候碰到一個朋友,他就在慕尼黑市中心買房。慕尼黑市中心的房價是德國最高的,但是他買的時候他連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他也就是說,慕尼黑市中心的最高的房價還沒有上海、杭州的最高的房價高。而且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一個區別,中國人都很關心這個房價是每平方米多少。比如杭州一般的這個房子,每平方米3萬人民幣,再上去的4萬、5萬、6萬、到11萬、12萬都有,每平方米。但它這個每平方米是建築面積,和德國的有很大區別,德國的每平方米的價錢是居住面積。公共面積、牆的面積、牆體面積是都不計算在內的,而在中國都是計算在內的。

那麼就是說,住房面積和建築面積這個比,一般房子,我們說得簡單一點,是百分之七十。同樣的你可以說兩邊的價錢可比的話,那麼中國的這個價錢比外國的高個百分之三十。慕尼黑的房子六千、七千歐元一個平方米,德國人看的都有點打怵的,中國人看的就一點都不打怵的,覺得便宜啊。

唐音:說起土地,熟悉近代史的人都能想起,中共當年可是依靠著「打土豪分田地」的口號,去騙取一些農民的支持,才奪得政權的。

王維洛:其實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它就是從土地革命開始。大家都很熟悉的一句話,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當時這些沒有土地的農民都很擁護這個政策,因為他想,這個政府上台了以後就可以有了自己的土地了。但農民沒想(到)當他分到了田地幾年以後,在土地改革後,馬上又互助組合的時候人民公社,這個土地又被集體化了,又國有化了,農民的土地又沒有了。到了鄧小平上台以後,他又把農民的土地的使用權私有化了,就分田到戶了,就開始中國這所謂的改革開放。

唐音:六十年後,現在的中國人再聽到這些,是不是會很驚訝呢?因為現在中國的房地產可是最賺錢的行業了。

王維洛:六十年前,你打土豪分田地,你認為那個地主佔了太多的地,而貧農、佃農、長工他沒有地,那麼他挑動了那部份,說地主無償的佔有了本來屬於大家的土地,所以他可以剝削別人,這是它的理論。所以他說打土豪,分田地是對的。那麼事情就到了2011年的今天,中國的土地或者說土地使用權、或者說房地產、他的分配、他的佔有,也是不均勻的。

有人有很多的地,有人有很多的房,有人就有一座房,有人連房都沒有,對不對?也是這樣的。那麼,現在對土地使用權的佔有和分配,可能比那個時候還畸形,那麼是不是說我們現在也可以提出來打土豪,分田地了呢?

那麼,當然那些人說不對,他說我們的房子是買的,我們是政治精英,我們是文化精英、知識精英、經濟精英,所以我們的回報比較多,所以我們就買了比較多的地。這是我們的勞動所得,你不能說是把我們的土地給打了。但是同樣的,當時的那些地主,他的土地也是買的。他也是經營的比較成功,他也是當時的精英。所以他的地就比較多,就過日子比別人滋潤。

那就說,如果現在中國人不否認過去的打土豪、分田地這個政策是錯的話,那麼將來的有一天,也會打到他自已的頭上,所以說這個東西我們在過去的土地佔有和現在的土地佔有它的這個不平均可以看出,打土豪分田地這個政策並不是一個正確的。

唐音:中國作為農業國家,有五千年的歷史了。世界上目前也有很多國家對土地的使用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王博士,請您介紹一下。

王維洛:中國自古以來就是這麼一個以土地私有制為制度的這麼一個社會,土地私有制也是社會穩定的一個最基本的條件。比如說德國政府他就比較鼓勵私人買房,因為他知道,你這個人買了房置了地以後,你這個人的革命傾向就比較薄弱了。那麼,世界上基本上都是土地私有制,如果我們看每個國家土地政策的話,那它是有很多很多的差別。

像中國這樣的制度國有的土地,私人只有使用權的也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像以前的香港,是回歸之前的香港,香港當時是英國的殖民地,香港的土地所有權全部歸英國女王。還有例外的像以色列,以色列的土地是國有的。那麼講到英國,英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德國也有土地使用權的,德國的土地使用權是從1919年土地改革引進了一個新的概念。德國的這個土地使用權將近占德國這個土地的百分之五,屬於這種。其實這個東西就像──如果我們前面講了 ──地主長工這個關係。

其實就是說,你是向土地主租了這部份地,在這上面呢,不是種莊稼,而是蓋房子。德國的土地使用期是99年的,比中國的這個70年要長。因為德國的99年是按這麼計算,它是按一般房屋的使用年限是100年來算的。

唐音:那相比之下,中國近代對土地的使用權等方面的規定,是甚麼情況?王博士!

王維洛:其實中國大家都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土地就成了國有的了。大概百分之九十的中國人都是這麼認為的。其實它不是的。其實中國的憲法都迴避了土地國有化的問題,而是默認了中華民國的土地私有制。

儘管中國共產黨在這個土地政策上一直是朝著國有化、向公有化的這個路上走,但是在憲法這塊,一直是維持在土地私有制這個制度上。所以說,中國從1949年到1982年之間,所有的把土地國有化和公有化的政策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因為憲法裡面都沒有說國有化,而是到1982年的時候,就是制定了一個新的憲法。在那部憲法裡頭把土地分作兩塊,一個是農村土地,一個是城市土地。農村土地它說是歸農民集體所有,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

通過那個憲法把中國的城市的私有土地一下子就都全部都國有化了。從那個以後,才想出土地使用權,讓老百姓來購土地使用權。那麼根據德國的法律,建築屬於土地的,唯一的例外就是這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上的這個房屋是屬於土地的所有權的人的。中國在確定這個土地使用權的概念以後,開始出賣或者出讓都可以,出賣以後那麼他就開始制定相應的物權法,但是在物權法確定的時候,有一個問題他就沒有明確的規定,就是土地使用期期滿以後怎麼辦。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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