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房客法律權益 房東或須告知

【大紀元2011年02月17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目前紐約市已有法規保護房客權益,但許多房客仍不清楚他們所享有的權利。2月16日,市議員提出法案,規定房東必須向房客告知房客所享有的權益。

  

布朗士市議員卡布雷拉(Fernando Cabrera)週三提出議案,要求多住宅樓房東,在租房顯眼之處張貼房客權益法文件,列出房客的權利,並在簽定新租約或續租時給房客一份房客權益法文件。市府將於網上刊登該文件。卡布雷拉表示,房客權益文件也將被翻譯成多語種,包括中文。違例房東將被罰款50元。

  

卡布雷拉說:「現在還有老年房客家裏無暖氣,孩子睡房牆上長黴菌,租房沒有廁所,等待。顯然房客不知道他們的權利,這很危險。」

  

旨在為紐約市房客提供基本權益普及教育的機構「大都會住宅委員會」(Metropolitan Council on Housing)的Mario Mazzoni說:「一些房客以為自己應該出錢維修房屋內的破損﹔租房有老鼠、蟑螂和臭蟲等有害蟲物,房客被告知他們得出錢請除蟲專家滅蟲﹔租房暖氣不足,房客以為自己得另找房子遷出。不清楚自己權利的房客還有上訴錯誤觀點。」

  

房客權益保護法主要包括以下條文:房東如果驅逐房客,必須獲得合法的驅逐令;房東必須對出租的房屋和大樓進行維護;房東必須負責清除老鼠、蟑螂和臭蟲等有害蟲物;房客有權建立相關組織來維護自己權益;房東需保證穩定的適宜居住的室溫;房東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管理和維護服務,房客有權起訴房東。總而言之,房客權益法中明文規定了房客在各種不同情況下所享有的權利,其中包括遭房東驅逐,租房沒有熱水、暖氣、水供應,居住環境吵鬧,歧視,室友,分租,房客組織起來,房租穩定公寓(rent Stabilized apartments),老年房客及殘疾房客所享有的特別權利。

  

亞洲人平等會的李真表示,新提案將有助於執行議會幾年前通過的房客權利法,讓房客識清哪種情況是房東在騷擾房客,而房客在此種情況下可聯繫哪一個政府部門求救。

  

根據草案,提案將在其被簽署成法規的120天後生效。大都會住宅委員會將力促這項議案獲得市議會的通過。同時,該會還將提供諮詢服務,電話212-97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