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26日訊】美國移民局(USCIS)近日發布編號PM-602-0199的新政策備忘錄,強調外國人若希望從臨時身分轉為永久居民(綠卡),原則上應返回原籍國,透過海外領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辦理,而不是直接在美國境內調整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簡稱AOS)。
消息一出,不少人甚至開始恐慌。但其實,事情還沒有走到那一步。
因為這份備忘錄裡,還留下了一句非常關鍵的話:如果存在「特殊情況」(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申請人仍可能被允許留在美國境內完成I-485綠卡程序。
換句話說:門,變窄了,但並沒有完全關死。只是,以後想在美國境內拿綠卡,可能不再只是「符合資格」那麼簡單了。截至目前,USCIS尚未公布正式執行細則,法律界對「特殊情況」的具體範圍仍存在不同解讀。
一、哪些人,未來可能仍能在境內拿綠卡?
關於「特殊情況」的完整定義,USCIS尚未正式公布。但根據目前法律界與移民律師的分析,以下幾類人,未來仍可能屬於被允許境內調整身分的重點對象。
第一類:重大疾病與人道因素。
這可能是未來最重要的一類。法律界普遍認為,這類案件,未來有可能被視為「特殊情況」。因此,完整醫療記錄、醫生證明、心理評估、長期照護證據,未來可能變得極其重要。
舉例一:一位華人老太太,正在美國接受癌症化療。她的醫生明確表示: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合長途飛行。如果此時要求她回中國等待領館面談,途中可能出現嚴重醫療風險。
舉例二:一位美國公民太太,長期照顧中風丈夫。丈夫無法獨立行走,生活完全依賴她照護。如果她被要求離境幾個月,整個家庭照護系統可能瞬間崩潰。
第二類:返回母國存在風險。
這不只是戰亂問題。還可能包括:政治風險、宗教迫害、公共安全問題、外交異常、特定人群受打壓等。
舉例一:某些曾公開參與敏感政治活動的人,如果回國,可能面臨調查、拘留、甚至刑事風險。
舉例二:部分宗教人士,回國後可能面臨持續監控與安全問題。部分移民律師認為,這類情況,未來可能成為支持境內調整的重要理由之一。
第三類:對美國利益非常重要的人。
這類案件,在職業移民中尤其值得注意。像AI工程師、核心科研人員、重要醫療專家、高科技公司核心主管等都屬於職業移民。這類人,未來仍可能被允許在境內完成綠卡程序。另外,部分H-1B持有人,也可能因此繼續透過境內程序申請綠卡。
舉例一:一位AI晶片工程師,正在參與美國關鍵科技項目。如果他突然被迫離境半年,公司整個研發進度可能中斷。
舉例二:某位高級醫療研究人員,正在參與癌症臨床研究。一旦離開,整個研究團隊都可能受到重大影響。
第四類:家庭重大困難(Extreme Hardship)。
這其實已經非常接近:I-601豁免中的「極端困難」邏輯。重點不是「回國辦理很麻煩」,而是離境將造成「超出普通分離」的重大傷害。這類情況,未來都可能成為重要考量。
舉例一:一位華人母親,孩子患有自閉症。孩子長期接受特殊教育與心理干預。醫生明確指出:母親若長期離境,孩子情緒可能嚴重崩潰。
舉例二:一位家庭唯一經濟來源的父親,若被迫離境,整個家庭可能失去收入來源,甚至失去住房。
第五類:國會原本就設計為「境內調整」的人道類別。
這些類別,理論上不應受到太大衝擊。因為這些本來就是國會明確設計的人道保護類別。尤其庇護綠卡,本身就是典型的境內調整制度。因此,目前看來,這類案件受到的影響可能較小。
舉例:K-1未婚夫妻簽證、庇護獲批者(A5)、VAWA家庭暴力受害者、U簽證犯罪受害者、T簽證人口販運受害者等。
第六類:已經進行到後期的案件。
目前不少移民律師傾向認為,這類已進入後期的案件,未來仍有較大可能按照原程序繼續處理。否則,將涉及大量程序公平問題。
舉例:已遞交I-485、已打指紋、已完成體檢、已等待面試很久的人。
二、未來的綠卡申請,可能越來越像「整體背景審查」。
這個改變才是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未來的I-485,可能不再只是:「填表+交材料」。
而會越來越像「整體人格與背景評估」。移民官看的,可能不只是「你符不符合條件」,還包括:你是否守法;是否長期納稅;是否能穩定生活;是否對社區有貢獻;是否真正融入美國社會。未來很多案件,可能會收到更多RFE(補件通知),甚至第二次補件。因此,要準備好自己的在美生活記錄,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像完整報稅記錄、志工服務、教會證明、孩子學校文件、心理評估、公司推薦信、社區貢獻紀錄等材料都應該提早準備。
結語
新的移民政策,確實讓很多人感到不安。但目前來看,這並不代表所有境內轉綠卡都將終結。真正重要的是你的案件,是否具備足夠強的「特殊情況」證據。因此,與其恐慌,不如及早開始準備自己的證據材料,並密切關注USCIS後續正式實施細則。
(本文僅為一般性移民制度與實務觀察之資訊整理,不構成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或具體法律建議。實際案件結果須視個別事實與適用法律而定,如涉及個人案件,應諮詢合格移民律師。)
責任編輯:李仁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