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雲林性侵案 法部協助爭取補償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0日電)雲林縣國中女生遭性侵殺害案,法務部保護司長費玲玲表示,已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面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不排除可聲請國家賠償。

費玲玲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的律師,將出面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研議是否要聲請國家賠償,不過能否獲得國賠仍待法律程序判定。

雲林縣1名國中女生遭性侵殺害案的嫌疑人林國政,今年2月2日刑滿出獄,台中監獄未依規定在林國政刑滿前1個月通知雲林縣政府,慢了12天;雲林縣警局婦幼隊也未依規定,遲延通報林國政報到資料,相關承辦員警已遭懲處。

法界人士指出,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公務員執行公權力時,有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與權利時,國家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全案有公務員怠於職務要件,但公務員怠於職務是否與發生性侵案有因果關係,仍待法律程序判定。

法界人士指出,國家賠償有「協議先行」程序,若主管義務機關雲林縣政府認定公務員確有失職,可以排除國賠程序,先出面與家屬協商、協議處理,縮短賠償時間。

評論